新笔趣阁 > 这个三国很核理 > 《这个三国很核理》第六百五十五章 遭遇
    刘虞答应归降,并愿意前往招降乌桓,林朝也算达到了兵不血刃下幽州的目的,第一步战略目标完美达成。

    兵贵神速的道理众人都懂,所以仅在蓟县休整了两日后,林朝便邀请刘虞北上去劝降乌桓。

    乌桓虽是异族,但在东汉初年曾有一波南迁浪潮。经过这波南迁之后,原本塞外的乌桓部族被鲜卑兼并。

    而南迁之后,乌桓本来在幽州、并州的边地安稳生存下来,可汉廷随即派出了护乌桓中郎将镇守北方。

    说是护乌桓,但这个职位的实际工作是监视乌桓,不让他们与北边的鲜卑媾和私通,同时也对乌桓的势力进行遏制。

    一旦乌桓有投向鲜卑怀抱的意向,护乌桓中郎将就带着人去干乌桓一票,秀完肌肉之后,还把罪责全部推到鲜卑人头上。

    各位乌桓的兄弟姐妹,你们看到了吗,鲜卑如此残暴,不仅杀你们的人,还抢你们的牛羊,所作所为,简直是人神共愤。

    跟这种虫豸在一起,怎么能过上美好幸福的日子呢?

    乌桓诸部大人愣愣的望着护乌桓中郎将,以及他嘴角没来得及抹干净的油光,顿时跪地高呼道:中郎将明鉴,大汉才是俺们唯一的怀抱,汉天子就是这块土地上唯一的太阳!

    在一百多年来护乌桓中郎将的不懈努力下,乌桓诸部死的死,被同化的同化,早已不负当年的野性和凶狠。

    而如今唯一还能组织起大规模军队的乌桓,就只剩下了生活在幽州右北平郡以东,丘力居的部落。

    也就是在中平四年,支持过张纯、张举谋反的乌桓大人丘力居。

    当时他派侄儿蹋顿率三千乌桓骑兵追随张纯,结果在中山被刘备一顿好打,最终三千兵马仅他一人逃了回去。

    而如今丘力居早已身死,其子楼班年幼不足以服众,便由蹋顿代摄三部,统率整个乌桓。

    刘虞此次去劝降乌桓,最主要的目标便是这个蹋顿。

    听到这个消息后,林朝不禁露出了笑容。

    曾经的手下败将,如今竟一跃而成为了乌桓大人,倒是颇为有趣。

    在北疆异族中,只有真正统合了草原诸部,建立王庭的人,才有资格称之为单于。

    乌桓这种规模的部落,显然没有这个资格,所以部落首领统称为大人。

    田丰虽然人品不行,但办事还算靠谱,他说两个月能建立补给线,应该不会食言。

    算算时间,如今已是三月末。来自徐州的粮草辎重补给等物,最多再有一个月就能抵达。

    所以在跟随刘虞去劝降乌桓之前,林朝便令此次出征的将领谋臣全部各就各位。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内,便是加紧操练,磨合将领与士兵之间的默契程度。

    虽说塞外征战计谋的施展空间并不大,但林朝还是分给三路大军全部配备了谋主。

    高顺和徐晃那一路自不必说,由审配出任军师。

    张辽和林夕这一路,由荀攸出任军师。

    最后张飞和太史慈这一路重兵,则是由辛评出任军师。

    剩下的参谋部成员就剩下了贾诩和郭嘉,全部跟着林朝,以防备不时之需。

    一切安排妥当之后,林朝便随着刘虞踏上了招降乌桓之路。

    对于此次招安,林朝认为就算不能十拿九稳,至少也是个优势在我。

    但令林朝意想不到的是,才刚刚出了广阳郡,就突然遭遇了变故。

    鲜卑人……竟然率先打过来了!

    渔阳郡,渔阳县。

    林朝与刘虞刚刚行至渔阳县外二三十里处,忽然就见到远处地平线上升起阵阵尘烟,剧烈且连绵不绝的马蹄声,使周围的大地都在晃动。

    见此情景,林朝面色微变,转而向刘虞问道:“使君,渔阳郡北有使君的部队?”

    林朝还以为前两日林夕率军围城,惊动了刘虞在外的军队,此刻正赶过来保护刘虞呢。

    可下一刻刘虞的回答,却让林朝整个人一阵愣神。

    只见刘虞同样一脸困惑,摇了摇头道:“不,某在渔阳郡并无布置兵马。”

    “那这是何人的队伍?”

    林朝满脸疑惑的问了一句,随即心中想到了一个不好的可能。

    如果不是刘虞的部队,那就只能是乌桓或者鲜卑人的军队了!

    若是乌桓人还好,有刘虞在此,乌桓人自然不敢放肆。

    可若是遇到了南下劫掠的鲜卑人……

    林朝扭头看了看自己身边,除了典韦率领的一千陷阵将士之外,便只有刘虞部将阎柔随行的两千人。

    至于林夕的两万大军,此刻还远在百里之外。

    这时,一直护卫在旁的典韦忽然瓮声瓮气地说道:“监军,听马蹄声,来者至少有五六千人之众!”

    五六千骑兵?

    林朝再度皱着眉看了看自己身后的部队,貌似加一起才三千人,而且大部分都是步卒……

    这要真是鲜卑人南下劫掠的部落,只要一波冲锋,大概就能干翻自己。

    那么,此时摆在自己面前的选择就剩下了两个。

    其一是跑路。把一千陷阵营和刘虞的两千人留下断后,自己逃跑应该不成问题。

    其二嘛……

    林朝根本来不及多想,当场便拔出了佩剑高举在手,口中喝道:

    “列阵,准备迎敌!”

    此时大部分人都还瞪着眼关注前方的尘烟,直到林朝这一声吼,才将他们从愣神中拉回来。

    典韦高举手中双戟,厉声喝道:“陷阵营,列阵!”

    刘虞在这一刻也明白了事态的严重性,当场对阎柔下令道:“阎将军,速速列阵。”

    “唯!”

    阎柔答应一声,也赶紧命令麾下列阵。

    一时间,典韦的陷阵营和阎柔的部队,在以林朝和刘虞为中心的范围内快速组织起了防御阵列。

    陷阵营在前,刘虞军在后。

    而林朝和刘虞,则是屏息凝神的望着前方的尘烟,目光中带着一丝担忧。

    陷阵营固然是精锐中的精锐,阎柔的部队也在北疆多年,熟知异族的征战习惯。

    可是……此处的地形却极为开阔,周围一望无尽皆是平原。

    此等情况下的遭遇战,就算陷阵营再精锐,也不可能战胜数倍于己的骑兵。

    嗒嗒嗒的马蹄声越来越响,前方尘土溅起的尘烟也越来越高,带动着此刻众人的心跳也越来越快。

    林朝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急忙开口向刘虞问道:“使君在幽州十数年,可曾与鲜卑异族交过手,胜败如何?”

    刘虞摇了摇头道:“胡虏虽每年冬天都会南下劫掠,但某有乌桓三部,倒是没有与这些蛮夷正面交过手。”

    闻言,林朝顿时明白了刘虞的意思。

    这句话透露出的信息有两个,一是刘虞几乎没有亲临战阵过,二是凭借乌桓的力量,已经能阻止鲜卑南下入侵。

    再结合十多年前中山对阵蹋顿的战事来看,林朝心中对鲜卑的战力已经估算出了大概。

    “监军,来了!”

    就在林朝脑中思绪百转千回时,典韦却是一声大喝。

    林朝赶紧放目望去,只见尘烟中迅速冲出了一大股骑兵,全部都是胡人打扮,且每人脸上都带着狰狞的笑容,手中高举着一条类似于长枪的兵器,正是马槊。

    “使君,是鲜卑人!”

    阎柔见状,赶紧大喊道。

    随着这一声喊,众人心中‘咯噔’一下,之前的侥幸荡然无存。

    不是乌桓,而是鲜卑人,一场大战在所难免了。

    “监军,您先走,末将为您断后!”

    典韦赶紧扭头向林朝喊道。

    “不,某身为统帅,岂有临阵退缩之理。”林朝先是拒绝了典韦的提议,转而对郭嘉说道,“奉孝,你与刘使君赶紧走,去寻得救兵再来。”

    林朝望着远处的鲜卑骑兵,皱着眉头说道。

    无论如何得先将刘虞弄走,没了他,招降乌桓便没有了指望。

    “某不去,你去。”郭嘉很果断地摇了摇头道,“子初你身为三军统帅,理当先保全自身。”

    “正因某是统帅,才更有留在此地鼓舞士气。少废话,某命你带着刘使君先走!”

    郭嘉依旧不肯走,一咬牙说道:“子初,还是你去吧。倘若你遭遇不幸,这场北征之战还如何进行?”

    “郭奉孝,你要抗命不成?”

    眼看两人争执不下,贾诩在旁弱弱道:“要不……咱们三人一起走?”

    此言一出,顿时赢得了林朝和郭嘉的怒目而视。

    贾文和,你这狗东西就如此贪生怕死!

    此时,远处的鲜卑骑兵也发现了这股汉人部队,当即面色一阵愕然。

    以往南下劫掠,都是一番烧杀之后汉人才反应过来,为何这次如此迅速?

    可当他们看到这汉人部队人数远不及自己,且大部分都是步卒之后,脸上的笑容顿时更加疯狂。

    就这点人马,也想阻挠我们南下游猎,真是可笑!

    这支鲜卑军队为首者,却是一个二十多岁的高大男子,脸的左侧有一道深且长的刀疤。一脸的狞笑配上这道刀疤,在正午阳光的照耀下看上去无比骇人。

    此人名叫成律归,正是鲜卑部落首领素利的弟弟,此次南下劫掠,被素利指派为先锋大将。

    只见成律归将手中马槊高高举起,大吼道:“儿郎们,冲上去将这些汉人全部杀掉,他们的铠甲武器粮食,就都是我们的了,杀!”

    “呜呜……”

    身处贵乏之地的鲜卑将士一听说物资和粮食,当场就眼冒绿光,嗷嗷叫的向前冲杀,直奔林朝等人而去。

    “君明,命人带着郭奉孝和刘使君一同走。”

    眼看鲜卑人越来越近,林朝不再和郭嘉纠缠,而是直接对典韦下令道。

    “遵命!”

    典韦答应了一声,随即安排十多名士卒护着郭嘉和刘虞先行离开。

    眼见林朝心意已决,郭嘉也没有继续坚持,而是满脸郑重地对林朝说道:“子初,万万要坚持一日,只需一日时间,某必然率大军前来救你。”

    “少废话,速走。”林朝对刘虞说道,“使君千金贵体,还请先退,看某痛击这些蛮夷贼子!”

    危急时刻,刘虞自然分得清轻重,急忙点了点头道:“子初保重,距此处不足百里的右北平便有乌桓部落,某寻得救兵之后便来援你!”

    说着,刘虞跨上战马,与郭嘉分头行动而去。

    等两人离开之后,鲜卑的骑兵已突入到距离林朝不足一千步的距离,列阵在最前面的陷阵将士,甚至已经能看到鲜卑骑兵马槊两端利刃闪烁的光芒。

    可他们却依旧面色坚毅,不为所动,只是悄悄将手中的刀盾握紧了些,以备即将到来的战事。

    大战一触即发之际,林朝反而坦然了。

    征战近二十载,自己都苟在后面搞事情,现在却与蛮夷不期而遇,陷入退无可退的境地,不得不让人感叹命运的奇妙。

    “唉,林子初,你要找死便罢,只是为何带着某……”

    贾诩一边掏出弓弩,一边哀叹道。

    我只想去搬救兵,可不想跟这些蛮夷打生打死啊!

    林子初,你临死都要拉某垫背是吧!

    “文和此言差矣,此战虽敌众我寡,但蛮夷未见得能赢,咱们也未必会输……”

    可贾诩已经不想听林朝的嘴炮了,继续专心检查着手中的弓弩和箭失。

    在这种时候,这玩意要比林子初那张嘴可靠得多。

    “弓弩手,放!”

    此时鲜卑人已经突入到阵前两百步左右,阎柔麾下虽然只有五百弓弩手,却还是被他全部排上了用场。

    五百弓弩手射出的箭雨并不算声势浩大,但穷得荡气回肠的鲜卑人,身上只有几块牛羊皮缝制的粗劣皮甲,显然挡不住箭失的抛射,当场便有近百人身中流失,数十人倒下栽落马下。

    两百步,几乎是弓弩射程的极限,而且还不是有效射程。

    因此这轮抛射,仅仅只是削弱敌军的士气罢了。

    可鲜卑人被吓住了吗?

    完全没有!

    箭失虽然可怕,但面对没有多少骑兵的汉人部队,他们很清楚一个事情。

    只要快速穿过这些汉人的箭雨,那剩下的汉人步卒,就是待宰的羔羊!

    因此这一轮抛射非但没能震慑鲜卑人,反而激发了他们的兽性,使他们丝毫不在乎马力,冲得更快了。

    砰!

    虽说七八年未曾亲临战阵,但望着越来越近的鲜卑人,典韦顿时目露凶光,浑身血液迅速升温,双戟狠狠一碰,发出金石相撞之音。

    “鲜卑小崽子们,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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