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我真不想当小说家啊 > 《我真不想当小说家啊》第一百七十四章 作品获奖与出版社
    “我们愿意提供两种版税方桉。第一种是版税分成,我们愿意提供百分之十二的版税分成以获取到您作品的全语言独家出版权。第二种方桉是,我们愿意出价50万美元,买断您作品除署名权以外其他所有版权。”

    这就是这封邮件回复翻译过来后的大概内容。

    邮件署名是这次投稿出版社的名字‘伯特出版社’

    而对纪拙他的称呼a先生,主要是纪拙投稿时的署名——ABC。

    吸取了之前签名签到手发酸的教训,纪拙这次特意给你取了个极其简单的笔名。

    看着这封邮件的内容,纪拙停顿着动作,

    邮件前半部分客套的内容没啥价值,关键还是这伯特出版社给出的条件,

    这个条件不得不说很优厚,特别是对比之前其他几家出版社来说,

    版税分成百分之十二,对比一个对于海外完全新人作者写得严肃题材作品,已经相当不错,

    买断方桉的价格也比其他出版社给的高一截。

    而之所以看起来买断方桉更苛刻,要全版权……其实主要也是纪拙这本书是本严肃小说。

    严肃小说大概率销量卖不高,所以即便是百分之十二的分成到时候算下来可能也没多少钱。

    如果纪拙是一个普通作者,他就应该选择买断价格,如果有底气的话,可以再谈谈买断年限留个盼头。

    可惜纪拙有系统兜底啊,根本不怕扑,扑了最好,开这本书不就是想薅系统羊毛,顺便尝试下严肃作品吗。

    于是顿了下,

    纪拙开始手戳着屏幕,开始给这个出版社回复消息,

    对这个分成比例,纪拙原则上没啥问题,如果没意外,应该就选择这家出版社了,

    不过纪拙也挺好奇,为什么这个出版社会给出比他同行都高出来一截的分成,

    看回复的邮件透露,似乎是出版社的主编比较喜欢。

    “致伯特出版社:

    感谢贵出版社对我作品的厚爱,可能是对自己的作品比较有信心,我更倾向于版税分成的方桉。”

    纪拙对这分成比例其实能接受,不过肯定能谈还是要多谈一下,

    倒没有直接争取分成比例,而是全语言独家出版权这个问题,

    海外版权除华国其他区域的出版都可以交给这个出版社,但华国的出版权纪拙还是想争取下先自己留下。

    当然,要是这个出版社愿意再提高分成比例,就为了全语言版权,那他也没啥意见。

    斟酌了下语句,纪拙在邮件中委婉地表达了这点。

    回了邮件。

    然后纪拙就再打开邮箱,看收到的另一封邮件。

    另一封邮件的内容稍有些出乎意料。

    “致不工先生:

    不工先生您好,恭喜您的作品《笼中的鸟儿》荣获欧罗巴科幻奖最佳长篇科幻作品……再次感谢您为科幻世界带来这样一部伟大作品……”

    这同样是封英文的邮件,翻译过来的内容大概就是这样。

    这是封获奖通知邮件,落款是欧罗巴科幻奖评审委员会。

    《笼中鸟》获奖了?

    纪拙顺手百度了下这个奖项,顺便对比了下往上提供的邮箱地址,

    邮箱地址是是真的,而这个奖项也算是个着名奖项了。

    比不上星云奖和雨果奖这两个科幻类奖项的地位,但也算是其下的第二梯次奖项。

    致力于评选当年在欧罗巴洲出版科幻作品的评选,颁奖时间就在近期。

    要是之前,纪拙的《笼中鸟》肯定是不在评选范围,

    不过这不是《笼中鸟》海外版出版了吗,出版《笼中鸟》海外版的还是欧罗巴洲出版社。

    恰好就满足了评选条件……然后就获奖了。

    而就在纪拙看着获奖邮件的时候,

    伯特出版社再针对纪拙刚才给的回复邮件回过来了邮件,

    纪拙自然就再打开看了眼,

    邮件内容翻译过来大概就是,

    “感谢a先生选择我们出版社,我想在大部分问题上我们已经达成了共识。针对a先生您所提出华语出版权的问题,出版社愿意再提高百分之一的版权分成比例用以来获取a先生您作品的全语言独家出版权。”

    国内出版社行业虽然萎靡,但出版图书的市场还是不小的,毕竟读者基数在这儿。

    伯特出版社自然不愿意就这么轻易放弃华国出版权。

    另外,在邮件末,这伯特出版社回邮件的人还提到了件事儿,

    “……a先生还记得之前向布利安出版社投稿的经过吗,当时审稿的编辑也是我,当时我强烈建议我的上司支付更高的分成比例或买断费用换下您作品的出版权。

    但先生你知道的,上司们总是喜欢固执己见而坚信自己想法的。”

    布利安出版社就是纪拙最开始投稿的那个出版社,

    不过这才几天,当时的审稿编辑就跳槽了?

    这动作也太快了吧,莫不是因为他这本书跳槽的吧。

    纪拙看着这邮件内容,忍不住想。

    然后再戳着手机,回复着邮件。

    ……

    而另一头,身处欧罗巴洲还是下午,

    正在出版社里的主编卡罗尔正对着电脑,有些心焦地等着这位作者的回复。

    他是真喜欢这个作者的作品,

    在之前还在另一个出版社的时候,看到这部作品的第一篇章就很欣赏,

    这次再看到了剩下一篇章,就更觉得这部作品优秀。

    当时他还在另一个出版社时就提议提高版税分成,

    不过给他当时的上司否了,认为不应该给一个新人作者的严肃作品过高条件。

    为此他和上司起了争执,也直接促成了他原本就有的跳槽想法。

    就在卡罗尔的等待中,再收到了这个作者的回复,

    这个作者的回复还是关于华语出版权的问题。

    这个作者应该是华国人。

    卡罗尔想。

    不然也不会这么特别看重华语出版权的问题。

    想了想,卡罗尔再回复了封邮件。

    ……

    “……朋友,相信我,我对这本书的热爱一点不少于你。这已经是我能争取到的最好条件。”

    再来回几封邮件过后,这个出版社编辑的称呼都变了,

    通过来回的谈判,讨价还价。

    最后确定了个稍复杂的合同条件。

    就是伯特出版社,以百分之十二点五的版税分成,

    获取到《七种罪》的海外除华语以外独家出版权,以及华语出版权。

    不过华语出版权伯特出版社不是独家的,允许纪拙可以再授权给一家出版社《七种罪》的华语出版权。

    算是纪拙这个作者和出版社在关键点上的折中方桉。

    “那合作愉快,请麻烦制定一份合同,我会将它打印出来,并邮寄给你们。”

    “那提前预祝我们合作愉快,祝您的作品大卖,我相信这样部作品肯定会有他应该有的成绩。合同稍后制定好后,会再通过邮件发给a先生你。”

    合作愉快可以,作品大卖大可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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