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洪荒之地球降临 > 《洪荒之地球降临》第二百六十一章 晋级
    可是王惊梦却令他不得不佩服,他仅仅就只是一个人而已,不像自己还有系统帮助。但是他居然能有如此远大的目标,恐怕日后的成就必将不限于这阳春城之内。

    在阳春城里的王惊梦,就如同一条浅水中的一条潜龙,迟早有一天,王惊梦将一飞冲天,离开这小小的阳春城。

    就凭王惊梦的这一番话,和他的那一股精神,尧昊就可以断定,王惊梦的将来必定非常的不凡和精彩。

    听完了王惊梦的一番话,刘舜这一刻的神色也是有些复杂,他想不到王惊梦居然说出这番话来,原来这一切他都是不在乎的。

    也许这一次的大比,也仅仅只是听从家族的吩咐,王惊梦才勉为其难的来参加的。

    刘舜不知道自己和王惊梦两人之间的实力究竟如何,但是两人的眼光和格局对比的话,肯定是王惊梦更胜一筹的。

    当刘舜的眼光还在盯着阳春城大比的冠军的时候,王惊梦早已看到了阳春城之外了,大比什么的,他根本就没有放在眼里了。

    这一瞬间,刘舜感觉自己心中有失,原本圆润饱满的自信心,就在这一刻出现了一丝裂纹。之前那气势如虹的战意,也是有了一些缺失的感觉。

    这并不是什么非常良好的感觉,刘舜心中一惊,很快便意识到,自己的心防居然在刚才王惊梦的一番话中失守了,这一刻,他对于王惊梦居然产生了一丝怯意。

    这可不是什么好现象,高手对决,二者之间决定成败的往往就是那一丝丝细小的细节,所谓细节决定成败正是如此。

    现在刘舜气势弱了一分,心中的战意也不如之前那样快要燃烧起来的状态了,刘舜觉得,自己应该果断出招了,不然越拖下去,情况对自己越不利啊。

    “好一个王惊梦,以前我是不服你的,但是今天你的这一句话,令我不得不说一句服气。很久以前我就渴望能够同你战上一场,但是一直没有什么合适的机会。”

    刘舜语气非常兴奋,眼中的战斗的火焰似乎在熊熊燃烧着,他看着王惊梦,认认真真的说道:“今天,就让我们痛痛快快的打一场,看看到底谁的实力更强一些吧。”

    刘舜话说完,已经是缓缓的拿出了自己的武器,居然是一把长枪。

    这把长枪足足高出刘舜的身子半个头,枪身足有鹅蛋那般粗细,乌黑的枪身看上去是由铁木打造,枪身光滑没有一丝瑕疵。

    菱形的枪头则是雪亮而锋利,透出凛冽的寒意。看的出来,这把长枪刘舜经常将其精心擦拭好生保养,故而每次拿出时都如初时制成的样子,看上去状态极好。

    剑乃百兵之王,枪乃百兵之祖。长枪这种武器更加适合战场之中,不过刘舜对于长枪的使用看起来也是很有心得的。

    刘舜对于这一场战斗显然是非常的看中,居然将自己最爱的兵器拿了出来,看来他对于这一场比斗显然是志在必得。

    尧昊看着这把长枪,也是没有想到,刘舜的武器居然会是一把长枪。

    尧昊的武器虽然是剑,但是对于长枪他也是很熟悉的,虽然他并没有使用过,但是在他的认知之中,对于长枪这种武器的作用还是了解的。

    长枪和长矛看上去像是差不多的兵器,但是二者之间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

    长枪和长矛最大的区别就是,长枪的枪身可以弯曲,从而也导致在战斗风格上更加多变。这也是为什么在尧昊熟知的历史中,那些当世的名将都喜欢用长枪而不用长矛的原因。

    比如像赵子龙、霍去病、岳飞等等许多的人物,这些尧昊所熟知的人,都是使用长枪的高手。长枪在战场之上灵活多变,借助马力,可以进行穿刺横扫。

    所谓一寸长一寸强,如今刘舜使用长枪,看来应该不会选择同王惊梦近身作战,而是中远距离战斗了。

    刘舜横枪而立,身上昂扬的战意使得他看上去如同一尊战神般立在擂台之上。威风凛凛,杀气腾腾,身上的气势滔天似要燃烧起来一样。

    对面的王惊梦对此视而不见,他整个人站在哪里,同刘舜比起来,整个人气势全无。但是他仅仅就只是站在原地,却没有一个人敢忽视他的存在。

    因为他是王惊梦,他是阳春城年昊一代第一人。

    王惊梦轻轻的向前踏出一步,随着这一步的踏出,他的气势突然就变了。对面的刘舜明显感觉到了王惊梦身上的这种变化,忍不住眉头便是一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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