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重生九二好生活 > 《重生九二好生活》第六十章不懂有钱人的世界
    “你们收拾行李干嘛?搬家还是去哪里玩?”苏思诗指了指墙角放着的行李,惊讶地问。

    “我爸我妈等会要回乡下,这是他们的行李。”叶纤红也没有瞒她。“想他们在这里住几天也不愿意,估计是丢不下家里养的鸡鸭和猪。”

    “长辈都这样,对自己养的东西有感情。”苏思诗深有同感地笑道。“像我爷爷,都八十了,还喜欢在院子里种菜,一天不浇水不拔草就浑身不自在,我们怎么劝都没用。”

    “那可不一样。”叶妈妈做好早饭出来,笑着接话。“我们乡下人没办法,不这样做,就会饿肚子。你家老爷子是有福气,天天干点活活动活动筋骨,这样就会长命百岁——”

    叶妈妈昨天回来后,在女儿这里睡了个少有的安稳觉,今天起床后,感觉整个人精神十足,像是恢复了青春。

    这些年因为身体原因,她话也说得少,说多了怕伤神,很少像今天这样,主动接客人的话。

    看来身体好了,连性格也变回年轻时的样子。

    “阿姨谦虚了。”苏思诗见叶妈妈走出来,站起来打招呼。

    “坐,坐。”叶妈妈走去,连声叫道。

    叶知书和苏思诗的真实年纪,其实只差了几岁,站在一起,怎么看都像是两个辈份的人,苏思诗叫她阿姨,居然没有一点违和感。

    叶纤红忽然想到这一点,脸色就有点不自然,暗暗为妈妈心疼。

    同为女人,谁不愿意显年轻?

    不过妈妈今天的气色,已经比病前好太多了,这让叶纤红非常安慰,看来那瓶水效果真的不错,妈妈喝了后,排出一些毒素,所以身体变回年轻了。

    看来自己有机会,要多找些空间小树感兴趣的宝贝,让它吸收后,产生同样的水珠,给妈妈长期服用。

    相信这样日积月累,妈妈也会变得像诗诗姐一样,年轻又漂亮。

    不过还是得努力赚钱,上次运气好,在别人丢弃的东西里找到了一个,下次未必有这样的机会了。

    当然在那些古董店里,她相信一定有类似的宝贝,如果没有钱,难道她去偷去抢啊?

    “对了,你们打算什么时候走?”苏思诗问道:“我今天正好没事,开车送你们回去吧。”

    “不用,不用。”叶妈妈一听,吓得连忙推辞。“我们坐公共汽车就行了,路又不远。”

    叶知书活了三十八年,还没坐过小轿车呢?

    她总觉得那种车,是大官大老板坐的,像她这样的农村妇女,坐坐拖拉机还差不多。

    “没关系的。”苏思诗转头望向叶纤红。“我和小叶是朋友,送送你们是应该的。”

    她相信叶纤红不会在意这个,所以看她怎么说。

    “那就谢谢诗诗姐了。”想到坐公交车到了平原村后,还要步行几里路,有车子就方便多了,叶纤红也没有客气。

    跟叶纤红约定后,苏思诗离开叶家,说回家换一套衣服,等一会就回来。

    叶纤红送她到门口,再次表示了感谢,苏思诗拍拍她的肩,叫她别在意。

    回到屋里,爸妈已端出早餐,一家人开始吃早饭。

    因为计划跟弟弟坐同一班车回去,而他要上学,所以一家人起得早了些,现在有苏思诗开车送他们,就不用担心弟弟上学迟到了,所以叶纤红叫他们慢慢吃,别着急。

    “小红,那姑娘家里是做什么的?怎么送你爸这么好的烟和酒?”叶知书已看到了茶几上放着的剑南春酒和中华烟,好奇地问。

    在老百姓的眼里,好烟首推中华,好酒无非茅台五粮液剑南春。

    上门坐一坐,空手来就行了,怎么带这么高级的东西?这条烟和酒,加起来怕要三百了吧?

    “自然是有钱的大老板。”叶纤红扒了一口泡饭,随口说道。“本来她要送一箱酒,两条烟,被我拦住了。”

    妈妈不一定能了解苏思诗她们生活圈的弯弯道道,所以她没有仔细说。

    也没敢说这已是苏思诗最拿不出手的礼物了,否则妈妈会更加大惊小怪。

    这很容易理解,以苏思诗的身份,给普通人送礼,交给手下去做就行了,根本不必亲自出手。值得她亲自送礼的,肯定身份不简单,普通烟酒怎么拿得出手?

    自己算是一个例外吧!

    不过叶纤红也不敢妄自菲薄,重生后,她接触的一些人,很多不比苏思诗差,想来她也有所了解,所以没把自己当成一个普通农家女吧!

    “什么?”叶妈妈吓了一跳,忍不住咋舌:“那她家里岂不是有几十万、上百万财产了?”

    现在农村虽然不流行万元户这个说法了,毕竟那是八十年代末的叫法,很多有本事的人,赚的钱已起过十万了。

    但是在叶妈妈的眼里,那些人离自己太遥远了。

    几十万?叶妈妈感觉像是在做梦,这得是多大的老板啊!

    “什么上百万!”郑建国望了望儿子手上的手表,“估计得几千万甚至上亿了吧!”

    “啊!”叶妈妈的下巴都要掉下来了。

    百万已是不可思议了,一亿不是一百个百万吗?她们家怎么会这么多钱?这样的千金小姐,怎么会跟女儿成为朋友?

    “你别不信。”郑建国在厂里上班,见识自然比叶知书强一点。“单是她给安安的手表,估计都得几千了。”

    像他打工的老板,家产就上百万了,可是除了招待贵客,他抽得起大中华,喝得起剑南春吗?

    如果女儿说的是真的,她原本送的一箱酒两条烟,就得上千了,再加上给儿子的手表,只有亿万富翁,才敢这么大手大脚花钱,如果只是百万富翁,光这样给人送礼,就得把家产败光了。

    “什么?这手表这么值钱?”叶知书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安安,你快把手表拿下来,别戴了。等一下你诗诗姐来了,还给她。这么重的礼,我们可不能收——”

    “哦。”郑兴安听话地放下筷子,把手表摘下来,放在桌上。

    他虽然很喜欢这块手表,但是听爸爸说这么值钱,他也不敢戴了,万一掉了或者搞坏了,那还不心疼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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