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重生九二好生活 > 《重生九二好生活》第七十章鱼的往事
    第二天天还没亮,叶纤红就起了身,穿上昨晚就准备好的一套适合运动的衣裤,出了门,下了楼,悄悄往龙山公园那边跑去。

    昨天练瑜伽时发现,自己的身体非常僵硬,还远没有前世三十多岁时的柔软,她就决定要恢复锻炼了。

    而慢跑,是所有运动中最有效的基础锻炼方式。

    因为是第一次运动,叶纤红的步子迈得并不快,从江边经过人民路,穿过一号桥,再沿着新河路到龙山脚下,已出了一身汗。

    边活动双臂,边在路上走了一会,又继续往前跑,经过丁界寺,百官岭,上源闸,再顺着江边跑回家。

    到家的时候,天已大亮了。

    小区楼下不少早起的人在进进出出,叶纤红没几个熟人,倒省了事,于是又匆匆进了楼梯。

    回到家里,全身的一身臭味,她痛快地洗了个热水澡,感觉特别神清气爽。

    把擦身子的毛巾绞干水,准备挂起来,却发现洁白的毛巾表面,有暗黄色的污迹,拿近一闻,还有些淡淡的腥臭。

    看来上次排毒远没有结束,所以今天运动出汗,会有杂质从身体里排出来。

    叶纤红边打肥皂清洗毛巾,边暗暗欣喜。

    如果自己一直这样锻炼,会不会像那些写的那样,最后毒素排尽,全身脱胎换骨,肌肤变得像最美玉一样完美无瑕?

    那自己不是成了超级大美女了?叶纤红忍不住站到镜子前。

    因为刚洗完澡,脸上还带着蒸气刺激后,健康的红润。因为洗得彻底,脸上干净得像婴儿,毛孔都不明显了。跟重生时苍白的模样比,已不可同日而语。

    再看头发,也由枯黄变得油亮有光泽,美中不足的是,还不够乌黑,但是有这么大的改变,叶纤红也满足了。

    吃过早饭,叶纤红拿了一百块钱,往农贸市场走去。

    昨晚临睡前,她又进了空间,站在河流边,考虑里面养什么比较好?

    以她谨慎的性格,自然不会自找麻烦,把空间的东西拿出来见人,最多带一些跟家里人分享,所以最后决定,还是养些自家人喜欢吃的鱼虾比较好。

    来到水产品市场,她没有直接去摊位买鱼,反而来到档口的门外。

    这边有块空地,很多乡下来的农民,选择在这里摆摊卖东西。

    因为靠近水产品市场,所以这边摆得最多的是卖鱼摊,大多数是电来的,品种比较杂,死的活的都有,装在塑料脸盆里,最常见的是小鲫鱼、白条、油餐条和其它叫不出名字的小鱼。

    这时候农村赚钱的渠道不多,一些头脑灵活的人,就打起了电瓶捕鱼的主意。

    一个成年男子,背着一只蓄电池,双手各拿着一根竹杆,在水里来回移动。两根竹竿一根通了电,用来电鱼,另一根头里装了网兜,用来舀被电晕的鱼。

    一天时间下来,运气好的话,可以捉几十斤。

    如果全部卖掉,至少有二三十块钱的进帐,这比在城里上班的工人都要强。

    后来就有更多的人加入,于是每个村庄,几乎都有这样的捕鱼人。

    电鱼和网兜捕鱼最大的区别是,它不管大鱼小鱼,统统都会被电晕,这样做的直接后果是,大量的农村稻田和河流,在往后的十几年里,鱼类几乎绝迹。

    国家也发现了这个问题,在几年后,出台规定,明令禁止用电捕鱼。

    这当然是后话,跟叶纤红现在要做的事无关,她现在的是,那几个卖活鱼的小摊子。

    “大爷,这鱼怎么卖?”叶纤红在一个六十多岁的黑瘦老人面前蹲下来,指着他面前的鱼问道。

    这些人卖的鱼,其实大小品种差不多,都是虞城乡村河道常见的杂鱼。

    她对大爷的鱼感兴趣,是因为它们不像旁边的鱼半死半活,猜测没有被电过,是鱼网捕来的,所以更有活力。

    她买鱼是用来养的,当然是越有活性越好。

    “杂鱼五毛一斤,单买白条,八毛一斤。”大爷望了叶纤红一眼,笑呵呵地答道。

    盆里面有白条、小鲫鱼和其它杂鱼,每种鱼价格各不相同。

    相对来说,大小均匀的白条,喜欢的人最多,价格自然也贵一些,如果单独买,一块钱一斤也很正常。如果不挑,搭了其它鱼一起买,当然便宜很多。

    这个时候大鱼贵,小鱼便宜,很多人吃不起大鱼,只能买小鱼解馋,而白条算得上最受欢迎的品种。

    将买来的白条剖好后晾干,下油锅煎得黄黄的,装在盘子里当做下酒菜,非常受欢迎。

    连一些饭店,也有这道菜。

    而那些杂鱼,特别是手指大小的鱼,味道就一般了,做菜还麻烦,大多数家庭买了后,就裹点面粉,油炸了下酒,跟白条比,味道自然差远了。

    这样的做法,一般只能自家人吃,如果招待客人,都嫌拿不出手。

    在叶纤红的印象里,以前农村穷,过年买不起鱼,为了讨个年年有余的好彩头,一户人家只会买一条一斤左右的鱼,还是最便宜的鲢鱼,用来待客。

    年三十晚,这条鱼就会下油锅煎,一般半熟了就会盛起装碗,怕完全熟了后肉化开,就不是全鱼了。

    请祖宗吃过后,这条鱼就收进柜子里。

    父母怕小孩子不懂事偷吃,还会一再叮嘱他们,这是用来招待客人的,绝对不能碰。

    有客人来串门了,主人就会把鱼蒸一蒸拿来待客。但是主人不管多么热情,都绝不会夹鱼肉给客人。

    而客人也很有默契,绝不会去碰那条鱼。

    直到每年该招待的客人来得差不多了,那条依然完整的鱼才算完成了使命,在某个日子,女主人第一次伸筷子,把鱼尾巴折断,表示鱼可以吃了。

    不过这个时候,鱼因为回锅太多次,早已没了什么鲜味。夸张一点的,甚至有了点霉味,但是一年到头吃不到鱼的孩子,才不管鱼鲜不鲜,被大人挑了鱼刺后,就满足地夹进嘴里。

    叶纤红家里的情况也差不多。

    记得有一次待客,弟弟拿筷子去夹鱼肉,被妈妈狠狠地打了一下手背,弟弟当时就哭了。

    客人也很尴尬,只能夹了一块鸡肉,一起哄弟弟。

    不知怎么的,叶纤红忽然想起了这件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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