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重生九二好生活 > 《重生九二好生活》第七十二章不速之客
    “你真的不记得了啊——”大妈热情地提示:“慕尼黑舞厅——”

    “你是——”叶纤红一下子想起来了,面前的大妈,竟然是上次跟段俊希去舞厅,那个喜欢化浓妆,折扇遮脸,走脸妖娆的舞厅经理。

    “是不是变化太大,让你不敢相信?”大妈咯咯笑道。

    此时的她,像是换了一个人,笑得那么肆无忌惮,脸上的皱纹全部舒展开来,像一朵完全开放的菊花。

    “是不敢认。”叶纤红点头承认。“完全是两个人。”

    “那是当然。”大妈得意得像个孩子。“以前因为工作需要,所以那样打扮。现在离开慕尼黑,算是彻底退休了,我是怎么舒适怎么来,自己喜欢就行——”

    “这样很好啊!”叶纤红见她能笑得这么开心,知道她最近肯定过得好,也替她开心。

    重生前,经常看到一些退休老人,满世界到处跑,那种享受生活的积极心态,让她非常羡慕。

    总想着如果自己老了,也能这样潇洒就好了。

    重生回九十年代初,因为贫穷,不管什么年纪的人,都在努力为生活打拼,很少见到这样的老人,没想到今天碰到了一位。

    “那还得谢谢你。”大妈感激地说:“因为有了你给的舞蹈和歌,我才敢辞了工作,一心一意培养女儿。前几天找熟人重新编曲配舞,把舞曲制作好了,现在已送去沪市人民广播电台了——”

    “啊?”叶纤红有点摸不清头脑,既然歌已制作好了,要么出磁带,要么出唱片,送去电台做什么?

    “这些你可能不了解——”见叶纤红疑惑,大妈解释道:“这首歌制作好后,监制也非常看好,帮我们送去沪市电台f1037兆赫,参加‘上录音乐万花筒’的流行歌曲排行榜评选,如果排名能进前十,就能一炮而红了——”

    原来如此。

    这个时代没有网络,新歌想红,只能靠电台。

    叶纤红担心的是,这首歌太新潮,不知道能不能吸引九二年的年轻人。

    记得前世去深圳后,买过一盘盗版磁带,叫《一九九二年十大劲歌金曲》,应该是香港排的榜单,她听了好几年,所以对那些歌印象很深,除了林忆莲、叶倩文、王靖文各有一首歌上榜外,其它七首,全是四大天王的。

    而沪市的音乐榜单,还有大量的台湾歌星打榜,所以难度会更大。

    不过做为新人,能不能进前十其实不是重点,只要能被电台看中,多播放几次,就等于成功了。

    九二的舞曲,大多数是歌红了之后,再编成舞曲,所以重点在歌身上。

    而那首《独一无二》,像那个时代的所有舞曲一样,因为用电脑制作而成,所以曲风反而成了重点。

    只要你听久了,就会跟着抖腿,就会被洗脑。

    所以才会被填上各种词,出各种语言的版本,因为歌词真的不是重点。

    “这是好事啊!”叶纤红由衷地替她高兴。“等这首歌唱红了,她肯定成了大歌星,你就可以享福了。”

    “那是。”像所有做母亲的一样,只要有人夸自己的女儿有出息,她们就开心了。

    两人又寒暄了几句,叶纤红手里还有刚买的泥鳅黄鳝和蟹虾,所以得抓紧回家,免得不小心闷死它们。

    “对了,我向你的同伴打听你的住址,想当面道谢,可惜没有人知道。”大妈遗憾地说道。

    “哦。”叶纤红离开酒店后,确实没有告诉别人自己的新住址,连朱亚婷也只有电话号码,没有去过她住的地方。“谢什么,我当初就说过,不需要酬劳。”

    有一句话叶纤红没说,她大脑里能哼唱出歌词的好歌,至少有几百首,如果靠它们卖钱,那自己不是立马就成为百万富翁了?

    “这怎么行?”大妈不高兴了。“原先我不知道一首好歌的价值,也没当一回事。听那个监制说,这种创新的好歌,市场价起码几万,我怎么能白占你的便宜呢?”

    “那也要等你女儿赚了钱,确定是首好歌,你再看着给吧!”没想到这个大妈还这么固执,叶纤红只好让步了。

    如果他们硬是要给,自己也意思一下收一点吧。

    叶纤红没有在这件事上过多纠结,反正在她心里,重生一场,靠自己的阅历和见识赚钱,她心安理得。如果把别人辛苦得来的创意,比如,比如歌曲,占为已有,她心里就会有压力。

    所以她宁愿替人化妆赚辛苦钱,也不愿意做个盗版作家和音乐人,即使钱少,也花得心安理得。

    “那行。”大妈也不是死板的人,为了请人给女儿制作这首歌,她把多年的积蓄全部搭进去了,现在要她拿一万块钱出来,她还真没这个本事。

    只能盼望女儿能靠这首歌,成为家喻户晓的明星了。

    “大妈,我还有事,得回去了。”叶纤红记挂着袋子里的东西。“下次有机会再聊吧!”

    “好。”大妈说的普通话非常标准,老家应该是北方的。“那我们下次再见。”

    等叶纤红走了几十米,她又追上来。

    “看我都糊涂了——说了半天,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和联系方式呢?”大妈不好意思地说道。

    叶纤红在身上摸了摸,没有带纸笔,就有点泄气。

    用惯了手机的人,真的不习惯带纸笔等东西,怕忘记?用手机拍张照片,存着不就得了。

    “我有纸笔。”大妈从一只随身小包拿出纸笔,递给叶纤红。

    叶纤红只得把自己的名字和电话号码抄给她。

    大妈收了纸条,小心地收到包里,笑道:“这样联系就方便了。等我女儿回来,介绍给你认识,到时候你一定要来做客,我做些拿手菜请你吃——”

    “行。”叶纤红笑着回答。

    对别人的这种善意,她实在没法拒绝。

    在虞城,她的熟人不多,这个大妈性格比较讨人喜欢,如果能当朋友走动,也好。

    确定大妈真的没事了,叶纤红才真正跟她告别,往家里走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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