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重生九二好生活 > 《重生九二好生活》第三十章招待章诗萍
    先挑了块巴掌大的瘦肉,又割了一点肥肉,洗干净后放到砧板上,切成小块后又剁成肉馅,装到碗里,加入盐、油、胡椒粉、味精、生粉,搅拌均匀后腌着,

    又拿出一块老豆腐,切成两块麻将拼起来的大小,用勺子在豆腐中间挖了个洞,装在盘子里。把肉馅塞进豆腐的孔内,就可以下锅煎了。

    平底锅放到灶上,点火放油,等温度差不多了,放下豆腐开始煎。

    直到两边煎到微微焦黄,才算完成。

    然后准备酱汁,根据口味放调料。叶纤红习惯用料酒、糖、醋、酱油、胡椒粉、辣酱、生粉加上清水,搅拌后加入煎好的豆腐里焖,等汁差不多收干了,切一点葱花酒上去,就可以盛起装盘了。

    这道酿豆腐看起来复杂,叶纤红做惯了,也不觉得麻烦。

    又做了一份酸菜鱼头汤,炒了一个蒜茸菜心,加上冰箱里现成的醉鸡,两个人吃也够了。

    章诗萍对厨艺一窍不通,又怕油烟,所以在外面等着没有进厨房。

    坐了半个多小时,才看到叶纤红端着饭菜出来。

    她不客气地坐下来,迫不及待地夹起一块豆腐咬了一口,带着浓浓酱汁的豆腐和肉沫进口,那滋味真是妙不可言。

    章诗萍顾不得烫嘴,几口就下了肚,又夹了一块,这才放慢速度,开始细细品味。

    叶纤红做的这道菜,外形跟香港吃过的客家酿豆腐完全一样,细细品尝,还是能分辨出细微的差别。

    可能是虞城人的口味偏好甜酸,所以糖和醋加的比较重,又加了点辣酱,好在辣味不重,没有破坏原先的鲜美,反而口感更丰富了些。

    章诗萍有很长时间没回香港了,自然也没有机会吃到家乡菜,今天居然在叶纤红这里品尝到还算正宗家常粤菜,这让她感觉特别亲切。

    “我其实什么菜都吃,你不用这么麻烦,专门为我做粤菜的。”虽然被叶纤红的细心所感动,她还是没心没肺地说了一句。

    “客气什么?”叶纤红知道她的性格,也没有把她的口是心非放在心上。“不过这些粤菜也不怎么正宗,你将就着吃吧!”

    鹏城是个外来人口城市,全国各地的菜系在这里都有市场,很多来自不同省份的人,在这里相识相知相爱,成家立业,夫妻间不同的口味相互融合,大量跨地域的菜慢慢出现,成为鹏城一道独特的风景。

    叶纤红做的客家酿豆腐,就是前世照顾张晋豪的口味,改良酱汁后的变种的菜式。

    “非常好,真的。”章诗萍真心赞了一句,“比我妈做的还好吃。”

    这道酿豆腐是精细活,豆腐太嫩太老都不行,太嫩一煎就碎了,太老会比较干,没有了豆腐的鲜嫩。如果饭店做,一般会用棉布吸走嫩豆腐表面的水份,家里做肯定没有这个条件。

    叶纤红这道酿豆腐,表面煎得焦黄又没有丝毫破碎,内里还保持嫩滑,章诗萍真心觉得不容易。

    至少老妈几十年的厨房经验,每次做这道菜,都会碎掉好几块豆腐。

    更难得的是,浇在上面的酱汁不但味道好,颜色也比较漂亮,红艳艳的特别勾人食欲。

    “你喜欢就好。”叶纤红给她夹了一块鸡肉,说道:“其它的都是你的家乡菜,只有这醉鸡,是我们越州的特色菜,你尝一尝,味道是不是不比你们的清远白切鸡差?”

    “是吗?”章诗萍夹起来咬了一口,鸡肉肥嫩油润,又带着独特的酒香,嚼着劲道十足,吃完后还唇齿留香,回味无穷。忍不住赞叹道:“确实不错。”

    “喜欢就多吃点。”叶纤红给自己也夹了一块醉鸡翅。“吃完冰箱还有。”

    叶纤红做这道菜,是因为弟弟非常喜欢吃。

    每次新鲜煮的白切鸡,如果吃不完,她就会装进海碗里,淋上黄酒、花椒、盐、八角等香料和凉白开搅拌而成的卤水,没过鸡肉后放到冰箱里,放上一星期也不会坏。

    弟弟来了想吃,直接从卤水里捞出就行,卤得越久,香味越浓,咸香鲜滑,特别下饭。

    两人虽然胃口不错,吃得其实不多,除了酿豆腐彻底光盘,醉鸡吃了半碟,酸菜鱼头汤还留下一大半,青菜也没有吃完。

    “好饱。”章诗萍放下筷子,抚着肚子叹了一口气。

    叶纤红白了她一眼,这个章诗萍一放松,就丑态毕露,没有一点淑女的样子。

    如果被她的家人看到,不知道还有没有信心介绍给温俊。

    章诗萍装作没看到,站起来摇头晃脑地走到客厅,懒洋洋地瘫倒在沙发上。

    她也是没办法,本来就是大大咧咧的性子,偏偏出生在这样的家庭,时时刻刻被提醒,要稳重要淑女,让她非常不耐烦。

    和章妈来到虞城后,章妈虽然也会念叨她,相比在香港,却是轻松多了。

    跟叶纤红认识后,认准她是个大事精明,不拘小节的人,不会因为这些而看轻自己,所以在她面前越发惫懒。

    “咦?这是谁画的漫画——”章诗萍无意中看到茶几上有几张铅笔画,画的是几个运动男孩,虽然线条稚嫩,却非常生动传神。“非常有天赋啊!”

    “什么东西?我看看——”叶纤红放下手中的碗筷,快步走到客厅,在章诗萍身边坐下来,看到她手里拿的几张复印纸,认得是弟弟临摹的《篮球飞人》,笑道:“这个啊!是我弟弟画的。”

    弟弟的画被章诗萍这样夸,叶纤红非常骄傲,比自己干出成绩还要高兴。

    “不错嘛,你弟弟很有绘画天赋。”章诗萍本身是学工艺美术出身,后来又学了服装设计,对画画这一块比较懂行。“你可以培养培养他,说不定叶家会出个画家呢?”

    “还是算了吧,我弟弟都十六岁了,想学也晚了。”叶纤红不是容易被忽悠的人,觉得章诗萍夸张了。“我记得那些学画画的,大多从小就开始培养了。”

    “那也不一定,半路出家成功的也不少。”章诗萍反驳道。“有机会给他找个老师,浪费了可惜。”

    不过也就是这样说说,毕竟是叶纤红的家事,她不可能胡乱干涉。

    “行。”叶纤红也没有跟她在这个问题上纠结,“我会考虑的。”

    等弟弟回来,听听他的意见吧?

    叶纤红重生一回,有的事已想通了。

    只要弟弟开心健康地成长就好,她不会强迫他去做不喜欢的事。

    “对了,你现在已是我们工厂的设计师,什么时候能推出新款式啊?”见叶纤红说完,站起来回厨房继续洗碗筷,章诗萍跟在后面问道。

    “这个等我考虑好了再说吧。”叶纤红上一次和章妈一起吃饭,其实已想好了思路,不过没有完善好,所以没有马上提出来。

    她的这个计划,是受前世某个服装品牌启发,想借鉴他们曾经走过的路。

    不过现在的消费市场,跟几年后相比,区别还是很大。她需要观察一段时间,再决定是不是推出那个品牌的经营模式和顾客定位。

    “哦——”见叶纤红迟疑,章诗萍有些失望,忍不住催促道。“别让我们久等啊!”

    厂里现在主要生产夏天的衬衫、长裤和裙子,款式不多,受叶纤红那一次那番话的影响,章诗萍母女剔除了一些价格虚高,华而不实的款式,全力加工跑得出量的大众款。

    但是以后的路到底怎么走,两人还是下不了结论,所以想看看叶纤红的设计,再决定是不是接受她的模式。

    “放心吧!我有数的。”叶纤红答应一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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