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重生九二好生活 > 《重生九二好生活》第三章当年往事
    前世在深圳时,因为怀念这个味道,她也买来五花肉和鸡肉,尝试着做过。不知道是不是深圳当地买的糟卤跟虞城这边的不同,所以做不出那种熟悉的味道。

    外婆娘家在嵊市山里,而嵊市的糟肉是全国有名的特产,采用干糟的办法卤制而成,干糟的猪肉又香又糯,不油不腻,可当冷菜吃,也可蒸后吃,都很下饭好吃。

    前世她嘴馋,网购过几次,味道确实差不多,这让她更加想念家乡,想念家里的亲人。

    “瞧这孩子说的,糟肉又不是什么宝贝,如果你想吃,下次奶奶给你做。”坐在一边的奶奶吃味了,大包大揽地开口。

    本地老一辈的人,确实都会这手艺,主要是虞城靠近越州,每个菜市场都能买到现成的香糟,只要用心做过几次,并不算太难。

    当然口味各有区别,像有的人喜欢在糟里加入花椒等香料,让糟好后的肉香味更丰富,有的喜欢味道越单一越好,这样酒香更浓郁。

    总的说来,叶纤红更喜欢纯净的糟肉。

    “谢谢奶奶。”叶纤红也笑着道谢。

    毕竟是一家人,奶奶主动释放出善意,她也没必要犟着不理人。

    郑建国悄悄望了女儿一眼,欢喜的神色从眼梢一闪而过。

    虽然他也非常不喜欢老娘以前这样对待女儿,但是做子女的,有时候也管不到她们身上。何况她年纪大了,农村妇女有一些老观念根深蒂固,劝也没有用。

    现在她们能像一家人一样,亲亲热热坐在一起吃饭聊天,他这个做儿子的,觉得这样的生活已经很完美了。

    吃过午饭,爸爸骑着那辆老二八去厂里了,妈妈在厨房收拾东西,叶纤红今天没有帮妈妈做家务,说要陪外婆去正在造的新房子那边看看,顺便消消食。

    叶妈妈也没在意。

    今天没什么太阳,气温也没那么高,散步正舒服。

    叶纤红把外婆单独带出来,当然不仅仅是陪她散步,而是想打听妈妈当初发生的事。

    等到了没有人的地方,叶纤红才把这个问题问出口。

    “你妈妈当初的事啊?”外婆没想到叶纤红会问起这件事,陷入了沉思。

    “那一年应该是七四年吧,过完元宵节没多久,天还很冷——”外婆一边回忆一边打开话匣子。“我从娘家回来,路过曹娥江边,听人在喊有人跳河,就赶过去看——”

    外婆年纪虽然大了,但是大脑依然特别清楚,那一天发生的事娓娓道来,叶纤红感觉自己就在旁边一样。

    她没有插嘴,只是认真地倾听外婆叙述。

    “到了那边,看到一个跟你差不多大的女孩子在水里扑腾,因为冬天河水浅,那时候又没有人挖沙,所以水只到她胸口。”外婆把这些原委解释得很清楚。“不过却没人下水去救人,一方面天太冷,大家怕冻着自己。另一方面边上多是老人孩子,没几个年轻人——”

    “哦。”叶纤红应了一声。

    “我看不过去,就脱了棉衣跳下去把她捞上来。”外婆似乎怕她感激,没在在这里细说,反而轻描淡写地一句带过。“当时离我家已经很近了,就背着她回了家,给她洗了个热水澡,睡一觉就没事了。”

    叶纤红记得小时候有一次,从长辈嘴里知道外婆不是亲外婆,就回家问妈妈,被她一顿训斥:“谁跟你说外婆不是亲的,你的命还是她救的呢?”

    以后再问妈妈,她不肯再说了,现在看来,这话是真的,自己当时还在妈妈肚子里,救了妈妈,不等于救了自己吗?

    想到这里,忍不住整个身子贴在外婆的背上,眼睛酸酸得想流泪。

    “她当时非常瘦,肚子却反常地鼓起,我就猜到她怀孕了,而且应该有五六个月了——”外婆疼惜地拍拍叶纤红的手背。“我问她是哪里人?,为什么想不开?她不肯说,只是哭——”

    叶纤红心里更疼了,为妈妈,也为自己。

    “过来几天情绪稳定了,她才告诉我,因为跟村里的一个知青有了一次之后,恰巧怀上了。”外婆伸过手,搂住叶纤红的身子,抚慰地拍着她和身子。“她原本就喜欢那个知青,希望他来求亲,没想到第二天知青失踪了——”

    “啊?”叶纤红吃了一惊。

    这也太巧了吧,听起来像是前世网上流行的七十年代小说,各种奇怪的巧合和撕逼,难道自己的身世也有问题?

    “肚子越来越明显,想遮也遮不住,被你外公发现后,把脉确定了身孕。古板的老人问清楚情况后,把女儿打了一顿,赶出家门,不许她回家——”外婆又继续说道。

    外公把脉,看来还是个老中医。不过他也太狠了吧?居然把亲生女儿赶出家门。

    后来的事情叶纤红都能猜到了,因为无家可归,认了外婆为干娘,总算有了一个落脚点。

    七十年代民风核实,未婚先孕对女人来说,是个非常严重的污点,外婆于是想办法帮妈妈安排亲事,免得妈妈真的成了单亲妈妈。

    她就这样嫁给了现在这个爸爸。

    难怪妈妈喜欢听《翠姐姐回娘家》,还经常一个人流泪,原来是她想家也回不了啊?

    “外婆,你知道外公家在哪里吗?”叶纤红又问。

    不管怎么样,妈妈的心结还没有解开,她的心病就没有彻底断根。既然妈妈因为外公的话,死活不肯回娘家,那她这个做女儿的出面总行了吧?

    她也相信虎毒不食子,外公当时在气头上把妈妈赶出家门,事情过去后肯定会后悔。

    可惜妈妈跑得远,当时交通又不便,他们就算想找回女儿,也未必找得到。

    叶纤红前世在央视看过那档寻人节目,无数亲人在离散之后,才想着要找回亲人,每每见面都抱头痛哭,连观众都看得流泪满面。

    那种分离几十年的苦,尝过的人都知道。

    “我也不知道,你妈不肯说。”外婆遗憾地说道。“如果知道了,我早上门去劝你外公了,说不定你妈也不用吃这么多年的苦——”

    原来外婆跟自己想得一样,都明白解铃还须系铃人,外公那边才是关键。

    “那外公的名字你知道吗?”叶纤红又问。

    如果知道他的名字,她可以叫胡向阳想想办法,毕竟警务系统一家亲,相互帮忙容易查到。叶纤红猜测外公家应该在越州地区内,只要用心排查,肯定能找到的。

    “她也不肯说。”外婆叹了一口气说道。

    两人对望了一眼,一时间愁云满面。

    什么线索都没有,那怎么找人?

    “我只知道你外公是村里的赤脚医生,家里还有一个哥哥。”外婆想了想,又补充了一个细节。

    “谢谢外婆。”叶纤红眼圈红红地抱住外婆,由衷地说道。

    她现在才知道,外婆对自己的恩情有多重,可以说,没有她,就没有自己的一切。

    这一刻外婆在她的心里,重要性已经不亚于父母和弟弟了。

    找到外公,解开母亲的心结确实重要,报答外婆的恩情,同样重要,叶纤红暗暗下了决心。

    小时候,在知道自己的爸爸不是亲生父亲之后,她也期待过自己生父,会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从外婆嘴里知道,那个知青隔天就失踪了之后,她的幻想破灭了。

    既然那个男人这样一点担当,害了母亲一辈子,同样差点害死了自己,那她就没必要关心了,就当世上没这样一个人存在吧——

    叶纤红是真的想开了。

    这种感觉或许一时间会很难受,但是比起妈妈的痛苦,真的不算什么?

    聊完自家的事,叶纤红又问起两个舅舅的近况。

    对外婆来说,自己这个外甥女再亲近,总归比不过家里的儿子,所以能帮一帮舅舅,应该是对外婆最好的回报。

    跟自家有些类似,外婆在农村,算得上是非常能干的女人,偏偏生了两个儿子,跟自己的父亲郑建国很像,特别实在木讷。

    因为没出去见过世面,在自家一亩三分地呆惯了,眼界格局就有点小,一些农村汉子的毛病都有。

    比如有些大男人,喜欢儿子不喜欢女儿,疼弟弟不疼自己。比如爱玩牌,农闲时节不想着挣点外快,喜欢玩牌赌钱,虽然赌注不大,天长日久下来,性子却变得懒散了。

    叶纤红对舅舅别的印象不多了,这两点却一直记得。

    “唉——”说起儿子,外婆叹了一口气。“你大舅还好点,学的是木匠,现在农村条件好了,造房子打家具的人多,日子还过得去。你小舅学的是漆匠,现在没多少活干,还有多少人家需要漆家具的?”

    “那两个舅妈吗?”叶纤红又问。

    舅舅家里都是女人在当家,每当有什么事,都是舅妈出面处理,两个舅舅赚不到钱,在家里说话更不被重视。

    “你大舅妈一直在棉纺厂上班,最近没活干,也不知道哪一天会下岗,所以比较闹心。二舅妈倒还好,在一家饭店上班,工资也可以,就是要三班倒,人辛苦些。”外婆回答道。

    “哦。”叶纤红点点头。

    难怪以前外婆对自家照顾多了,她们会不高兴,原来她们的生活也过得不容易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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