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重生九二好生活 > 《重生九二好生活》第五十六章肖东胜调职
    “那好,我会通知宣传部那边,把你先调到省政府办公厅,等我安排好小郑的工作,由你来给我当秘书。”林樾开门见山地说道。

    小郑是他现在的秘书,各方面都不错,特别是办事很稳。

    但是来到江浙省之后,他发现自己更需要一个思想意识超前,有自己独立见地的年轻人来给自己服务。

    特别是江浙省是全国民营经济最活跃的地方,这个秘书必须精通经济。

    因为短时间没碰到合适的人,才一直没有动。

    既然看上了肖东胜,他自然不想错过。

    “谢谢林省长。”肖东胜一听,被这天大的喜讯惊呆了,好一会,才镇定下来,连声道谢。

    从林省长办公室离开,肖东胜一路上晕乎乎,一颗心怦怦乱跳,直到在办公室坐下来,仍然没办法完全冷静。

    想了想,拿起话筒,把这个好消息向父亲做了汇报。

    “什么,林省长看上了你,要你给他当秘书?”肖培刚一听,也觉得不可思议。

    儿子刚从虞城调到省里,没想到这么快又往上走了一步。

    省长秘书,从行政级别上来讲,依然是正处级,但是含金量,却比以前高了一倍都不止。

    特别这个省长不是普通人,而是京城林家的嫡传子弟,林老爷子最看重的儿子。

    进了林省长的视线,那等于给肖家找了一个粗大腿,肖培刚怎么能不激动?

    “是的,刚才林省长亲口说的。”肖东胜自己也像做梦似的,见父亲有疑惑,再次肯定了一句。

    林省长现在的秘书叫郑景辉,据说已跟他三年了,调出去独挡一面,也很正常。

    作为领导秘书,短则一年,长则三年,就会调走。

    这当然是领导体恤手下,不想挡了他们的前程。

    一般来说,在秘书位置上干了一段时间之后,就会调到地方上让他独挡一面。

    毕竟秘书工作,更多的是服务,如果长时间困在原地,唯唯诺诺,那就会限制他的成长。

    “你把过程详细跟我说说——”肖培刚因为太激动,担心儿子有地方疏忽,于是又叫他把过程详细说了一遍。

    听说林省长重点问了余杭市的未来发展计划,以及虞城市的大棚种植项目,他暗里叹了一口气。

    心里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林省长看中儿子,无非是发现他在经济建议方面,有一些独到的见解和能力,所以才相中了他。

    问题是这些项目,全是小红搞出来的,儿子只是参与者和具体执行者。

    又一想,肖家能有这样的机遇,本身就不是侥幸得来的,他又这样宽慰自己。

    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任何一个成功人士,手下能没有几个能力出众的朋友或幕僚?

    儿子能得到小红的全力支持,本身就是一种能力。

    只要跟她依然保持这样的关系,儿子以后的前途,他就没必要担心了。

    想明白这一点,肖培刚决定抽时间亲自去一趟虞城,跟叶纤红一家以及戴老见个面,让两家的关系,能再亲近一点。

    ————

    林省长办事向来雷厉风行,两天后郑景辉调到金花市担任副市长,从正处升到副厅,完成了人生中一个质的飞跃。

    而肖东胜则被调进省办公厅,正式成为他的专职秘书。

    这件事成了省厅的一则佳话,人人都说林省长慧眼识人,把郭部长辛苦挖来的人才,直接撬到自己碗里了。

    当然大多数人是羡慕。

    省委省政府以及直属单位里,处级干部不知道有多少,可不是谁都有肖东胜这样的运气?

    同样地,这件事当天就传到了虞城。

    “什么?肖市长被林省长相中了,成了他的专职秘书?”叶纤红听到胡向阳打来的电话,哭笑不得。

    省里自己唯一认识的两个人,居然自动汇集到一起,这是什么孽缘啊!

    好在对自己没什么损失,叶纤红也没有放在心上。

    倒是肖东灿、温俊这些人,特别激动,毕竟他们跟肖家关系更亲近,自家人有这样的机遇,他们也是感到荣幸。

    于是打电话给叶纤红,说要抽时间再聚一聚,大家一起庆祝一下。

    叶纤红自然没意见。

    忽然想到诗诗姐婚期就在这几天了,考虑是不是可以放在一起庆祝。

    总不可能今天聚会,庆祝苏思诗结婚,明天又来一次,给肖市长庆祝。

    于是把自己的意思提了出来,问大家的意见。

    “行,把两件放在一起庆祝就行。”最后肖东灿代表大家拍了板。“马上要过年了,算是双喜临门吧!”

    他们都知道叶纤红跟苏思诗的关系,想让苏思诗的婚礼上热闹一些,他们这些人,自然都得参加。

    这件事就这样定了下来。

    晚上苏思诗回来,叶纤红跟了她提了提。

    她是当事人,自己自作主张这样安排,也不知道诗诗姐会不会在意。

    如果她不愿意,那就把肖东胜的事,推迟两天好了。

    在叶纤红心中,自然是诗诗姐的事更重要。

    “这当然好。”苏思诗明白她的苦心。“我正担心婚礼上太冷清,他们这些人能全部参加,我是求之不得。”

    这当然是她客气了。

    她的婚礼,吃货团的成员,肯定全部会参加。

    吃货团成立到现在,可以说非常团结,除了个别人因为工作原因,无法到场之外,每一次活动,大家都会尽量赶过来。

    特别是最近几次活动,大家投资赚了钱,团队的凝聚力,更是前所未有的强。

    要知道就连条件最差的小方,现在手上也有了十几万收入,不但买了房子,还能源源不断收到分红。

    这样的吃货团,谁不想加入?

    如果不是叶纤红一再强调大家要低调,不让别人知道他们的真实收入,只怕无数外围成员,想加入进来。

    毕竟温俊也好,小方也好,不可能只认识吃货团这些成员,外面还不不少朋友。

    “这次婚礼,你们打算怎么搞?”胡向阳在一边问道。“中式的还是西式的?”

    中式的,就是按照古礼,而西式的,则是请牧师做见证。

    “你哪来的这么多废话?”叶纤红瞪了胡向阳一眼。

    不管是中式的,还是西式的,新娘都必须有父母到场,苏思诗现在的情况,只能由自己充当娘家人了,偏偏胡向阳拎不清,问了这样的问题?

    胡向阳反应过来,顿时不好意思地搔搔头。

    “没关系。”苏思诗笑着摆摆手,又埋怨叶纤红:“你怪向阳做什么?他又不清楚我家的情况?”

    对胡向阳这个男人,她一开始不太明白,小红为什么会选择他?

    如果说相貌,他虽然长得比较英俊,可是肖东灿明显强过他。如果说才华,姜皓也比他强上不少。

    最大的问题是,小红心态比普通人成熟,而胡向阳却有些孩子气。

    两人在一起时,有时候给她错觉,两人的关系不像恋人,倒像一对姐弟。

    直到这个时候,她才明白过来。

    以叶纤红的性格,如果和肖东灿或者姜皓谈恋爱,两人只怕一点生活情趣都没有。

    胡向阳却是个爱闹的性子,就算被叶纤红呵斥几句,也不会生气,其实跟小红才是绝配。

    现在看来,小红不管做什么事,目的性都很明确,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什么人最适合自己。

    不像自己,选择了蒋建光,现在想来,他其实未必适合自己。

    因为如此,她才对这段感情没有把握。

    “他就是说话不经大脑。”叶纤红有些恨铁不成钢地嚷道。

    胡向阳在外面还好,每次跟自己在一起,就像变了一个人。

    叶纤红虽然苦恼,却没有办法。

    吃了晚饭,叶纤红和苏思诗坐到一边,开始讨论婚礼上的细节。

    以苏思诗的意思,只须领了证,然后邀请一些关系亲密的朋友,一起吃顿饭,做个见证就行,其它一切从简。

    可是在叶纤红看来,其它仪式都可以省略,但是交换戒指的步骤却不能少。

    这不仅仅是因为相互戴上戒指,有了一层精神上的约束。

    戴戒指前的誓约,同样非常重要。

    她希望在婚礼上,有人代表牧师问蒋建光:“你愿意娶新娘为妻吗?无论她将来是富有还是贫穷、或无论她将来身体健康或不适,你都愿意和她永远在一起吗?”

    结婚不能将就,所以诗诗姐没必要委屈自己。

    她希望听到蒋建光认真地回答是,然后再把诗诗姐交给对方。

    而不是不明不白地,吃了一顿饭,两人就成为夫妻了。

    “你的意思是,我们必须请一个牧师?”苏思诗明白叶纤红话里的意思,疑惑地问道。

    “不一定要请牧师。”叶纤红摇头。“找一个德高望重的长辈就行。”

    “可是去哪里找这样的人?”苏思诗反问道。

    或许自己的外婆,愿意来做这样的长辈,可是明显不适合。

    “要不,我请戴老过来客串一下?”叶纤红想了想,身边也没有合适的人,只好打起了戴老的主意。

    “别别别。”苏思诗连忙摆手。“千万别麻烦你干爷爷了。”

    “没事的。”叶纤红想了想,觉得他应该不会拒绝,决定等一下打个电话确认一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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