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重生九二好生活 > 《重生九二好生活》第四十七章收获
    随手从地上抓了一把雪,用力捏紧。

    万一两只野兔同时逃出来,小白只能抓一只,自己只能用雪团把它打晕了。

    刚准备好雪团,只听到吱的一声响,一只野兔已经冲了出来。

    旺旺和安安见了,手忙脚乱去捉,哪里抓得住,被它逃了出去。

    小白一个虎扑,已按住了野兔。

    两人这才松了一口气,兴奋地去小白爪子底下把野兔提起来。

    野兔看起来非常肥,应该有四五斤吧!

    被旺旺拎住耳朵后,不停地挣扎,旺旺自然不能让它逃走了,所以死死抓着。

    “还有没有?”安安回头望了兔子洞,问道。

    “应该还有吧!”叶纤红随口回答。“一个窝里,大多有两只兔子。”

    她这样说,也是瞎猜的,只是因为这个洞里,恰好有两只而已。

    安安一听,顿时紧张了,看里面的烟快要灭了,连忙蹲下去,又用力吹了几下。

    下一刻,又一只野兔钻出来,从他的脚下穿过。

    安安练过武,反应比旺旺快,身子一扭,已经扑过去,把野兔死死按在地上。

    “安安哥好厉害——”毛毛见堂哥亲手捉住了兔子,激动地叫道。

    刚才的场景,像是电影里一样,太刺激了。

    郑兴旺也一脸吃惊地望着安安,没想到他这么厉害,居然能徒手抓野兔。

    “一般一般。”安安被他们兄弟俩崇拜,笑得眯起了眼睛。“我姐和向阳哥才厉害呢!”

    这次这么顺利,主要是心里早有准备,不像第一只跑出来时,两人手忙脚乱,反而被它逃了。

    虽然没见过姐姐动手,光凭直觉,就知道没有人能打得过她。

    “姐,你也教我学武功吧!”毛毛这个年纪,正是最喜欢看武侠片的时候,安安刚才的表现太帅了,他顿时羡慕得要死,扑过来朝叶纤红嚷道。“我要学得像安安哥一样厉害——”

    “行、行。”叶纤红担心他一松手,就让野鸡跑了,随手接过来,抓在手里,嘴里应道。

    胡向阳在里面转了一圈,也回来了,看到他们已经有了收获,非常惊讶。

    望了望地上的野兔洞,以及洞口的稻草,忍不住埋怨道:“刚才怎么不叫我一声,这么好玩的事,居然错过了——”

    这种抓野兔的方法,可比去年抓野猪有趣多了。

    那个光靠小红的武力值,把野猪打死,没什么技巧。

    用烟把兔子熏出来,再用猎狗抓它,以前就听人说过这个方法,可惜一直没机会亲手试一下。

    “那还不简单,我们继续找就是了。”叶纤红轻松地回答。

    这边别的野兽没有,野兔应该还是有的,只要用心找,这么大一个大岙,再找个野兔洞,肯定没问题。

    怕旺旺和安安抓的时间久了,手酸了松开,让野兔逃走。

    于是抽了一把稻草,随手搓了一条绳子,把野兔和野鸡重新绑了一下。

    这样就算掉在地上,它们也逃不了。

    做完这些,大家才继续往前走,寻找野兔洞。

    叶纤红用精神力扫瞄周围的时候,也会碰到一些意外。

    比如有一次看到一个洞里,里面居然是几十条蛇。

    虽然它们已经冬眠了,一动不动像是死蛇,可是女孩子都怕这种动物,用精神力观察时,它们就像在面前,还是把她吓了一大跳。

    快到水库边时,才发现另一个野兔窝。

    这次把机会让给了胡向阳,让他同样用火攻的方法,抓了两只野兔。

    这样一来,五个人手里都提了东西,就算还有猎物,也没法拿了。

    于是决定先回去。

    反正看天气,雪还要下几天,今天才大年二十五,还能出来玩几天。

    进村的时候,有人看到他们手里提着猎物,非常羡慕。

    那些半大的孩子,则不停打听在哪里捉的野兔。

    听说是大岙那边捉到的,也蠢蠢欲动,准备下午去碰碰运气。

    到家的时候,叶知书已经在准备午饭了,见到他们真的捉了野兔回来,也非常意外。

    “旺旺,毛毛,你们把手里的东西拿回家吧!”叶纤红开始分配收获。“如果你们喜欢吃野兔肉,那换成两只野兔也行。”

    对自家来说,野鸡野兔肉诱惑并不大,所以让堂弟他们先挑。

    “姐,我要野鸡。”毛毛是小孩子,喜欢漂亮的东西,所以选择了它。

    叶纤红也不在意,让他们抓紧时间拿回去,交给三婶,中午还能做了吃。

    马上要过年了,三叔一家也难得团聚在一起。

    这时候做顿好吃的,应该是件很幸福的事。

    旺旺也没客气,带着弟弟回家。

    等他们离开后,叶知书找了只木桶,把它翻过来把野兔盖住,打算中午先宰一只,红烧来吃。

    郑建国看到了,帮忙过去帮忙剥野兔皮。

    “小红,你是不是能看到地下的东西?”胡向阳在叶纤红旁边坐下来,小声地问道。

    自从发现她能从三楼轻易跳到阳台外的树上后,已经认定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小红做不到的。

    特别是刚才其它人都找不到野兔在雪地里跑过的痕迹,偏偏她一找一个准,能轻松发现野兔窝。

    “怎么可能?你以为我的眼睛是X光啊?”叶纤红哪里肯承认。“我只是看得比你们仔细,所以能发现野兔经过时,留下的细微痕迹——”

    两人虽然感情非常深,如果被他知道自己能透视任何物体,那万一跟别的帅哥站在一起,他肯定要胡思乱想了。

    “哦。”胡向阳应了声,也不知道是失落还是松了一口气。

    中午的红烧兔肉,叶妈妈加了洋葱和红萝卜,一只两斤多的野兔,做成满满一大海碗,端出来时香气扑鼻。

    用高度白酒去除膻腥味,又加了姜蒜八角糖等调味料,味道极其鲜美。

    “好吃。”胡向阳夹了一块进嘴,大声赞了一句。

    或许是心理原因,总觉得这兔肉特别美味,忍不住赞不绝口。

    “你怎么像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对一盆兔肉也大惊小怪,你看安安都没有你这么夸张?”叶纤红白了他一眼。

    两人在一起已经一年多了,虽然还没结婚,因为已经同居在一起,所以给人一种老夫老妻的感觉。

    明明年长的他,却给人小孩子的感觉,像个没长大的弟弟。反倒比他小四五岁的叶纤红,更像个姐姐。

    好在两人不介意,别人也不会说什么。

    安安望了两人一眼,没有说话。

    他现在也觉得这个姐夫不靠谱,明明二十四岁了,在姐姐面前却像个孩子,完全没有男子汉气概,替姐姐挡风遮雨。

    如果不是姐姐喜欢他,恐怕他会反对两人在一起。(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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