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我在职场的日子 > 《我在职场的日子》99、常江,我想你了
    “哦,我明白了,原来你是打的这个主意。”许正华又恢复了她的骄傲。

    其实欧兰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在打什么主意。因为刚才这一番话,并不是她预先构想好的,而是刚才突然间自己冒到她脑子里的。虽然是突如其来的念头,但是欧兰还是决定把它说出来,因为在这极短的时间里,她已经想明白,自己今天在无意中究竟模仿了谁的风格了。

    所以欧兰又笑了,现在她已经愈加的自如了:

    “其实,我打什么主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次谈话,对我们都会有所帮助,对吗?”

    “是对你有帮助,就像刚才你自己所说的,我是股东,你是职业经理人!”许正华强调,看的出来,她很在乎这个名分,而且,她也发自内心的认为,股东是凌驾于职业经理人之上的。

    欧兰在心中暗叹了一声:

    ‘如果中国的富二代,不彻底端正对职业经理人的态度,那么中国的家族企业就很难持续发展。股东和职业经理人的关系本来就不应该是对立或者隶属的。’

    但欧兰不会去纠正许正华的这种思想意识,她也纠正不过来。所以她只是很平静的问:

    “我的目的都说完了,我们可以见面了吗?”

    “可以,今晚,行吗?”许正华这次倒是挺痛快的。

    “没问题。”

    “这是地址,你记一下。”许正华很熟练的报出了一个地址,还有那里的电话。

    “好的,我记下来了,晚上见。”

    欧兰挂断了电话。现在许正华已经从心里认定了,欧兰是想着给自己找一个新的靠山,所以才积极的跟她联络。就先让她这么认为吧,这样,能够让她消除一些戒心,更便于和她结成同盟。

    欧兰打完电话后,并没有马上投入到工作中,而是靠在窗前,沐着阳光发起呆来。愈来愈炙热的阳光烤的她脸孔发烫,可她却一点儿也不想躲开,她希望这阳光能够暖热了她的心,因为她的心现在正沉浸在莫名的伤感中。

    在她打电话的时候,她就意识到了,自己竟然在无意中完全仿照了常江的风格!

    引导别人的思维,不是去努力的说服对方,而是把事情用非常有逻辑性的方式给对方一一摆布出来,让对方不得不信。信了之后还觉得自己挺聪明,看透了别人的心思。

    这曾经是常江运用的非常娴熟的手段,也曾经是欧兰一心想要学习模仿的。

    说起来也真有意思,当初和常江朝夕相处,天天努力着模仿的时候,怎么也学不会,可是和常江一别三年之后,她竟然就这么不知不觉得就学会了、用出来了。看来,常江对她的影响是深入骨髓的。

    一种从未有过的思念充满了欧兰的心底:

    ‘常江,你在德国还好吗?我想你了。’

    欧兰的眼睛有些湿润了,她忽然想到了一件事情,等未来的某一天,常江回国,两个人一见面,她就开始迫不及待的向常江汇报自己工作上的事情。然后常江再给她一一点评、提出意见,弄不好,俩人还得来一次彻夜长谈。这样的情形,也挺让人崩溃的。

    最要命的是,欧兰确信,他俩久别重逢之后,一定会这么干的。这已经成为了他们无法改变的相处模式了。

    ‘两个疯子。’欧兰在心里头埋怨了一句,也不知道是在埋怨谁。反正说完之后,她自己就破涕而笑了。没办法,只要想到常江,她就哭不出来。

    人们常说,女人会喜欢让她们笑的男人,可爱上的,却一定是让她们哭的男人,这个理论,真的成立吗?

    欧兰从网上查了查许正华给她的地址,马上就明白了,为什么许正华在给她报这个地址的时候,故意用那么一种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口吻。原来这个地方是上海大名鼎鼎的一个私人会所,它最大的特点就是专门是供‘名媛’们休闲,是会员制的,非会员如果没有会员的邀请并同行,无法进入。

    看来许正华是专门用这种非常直接的方式,向欧兰展示她的实力。

    下午,欧兰专门回了趟家,准备换换衣服收拾一下。可是她却冲着衣橱发了愁。

    ‘这‘名媛’们都穿什么呢?名牌这是肯定无疑的,去跟她们拼名牌,也拼不过呀。但肯定也不能太寒酸了,要是万一让人误会成是许正华的随从,那她可就更嚣张了。’

    欧兰把衣服们扒扯来扒扯去,最后选了一条白色的裙子--黑白两色永远是最能压住场面的。短袖、船领儿,合身、刚过膝盖,左肩胛处用一枚十八K的胸针固定着一朵用银色缎带挽成的玫瑰,这是裙子本身自带的。这条裙子还是在天津的时候,有一次总公司在北京举行一次高规格的业务酒会,欧兰下狠心买的。只穿过那么一回,以后就再没机会穿了。

    欧兰把裙子换好站在镜子前照了照,上次穿的时候,她是长头发,现在看起来,长发比短发更适合一些,短发削弱了这条裙子的妩媚。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专门选它,一方面是因为这条裙子的确是欧兰所有夏装里最高档的,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这种造型的领子可以不配项链,欧兰可没那种镶满了钻石的项链,所以干脆什么都不戴。她化好妆,在耳洞里穿上一副钻石耳钉。穿这种衣服是不能戴手表的,所以欧兰只在手腕上戴了一条极宽的白金手链,这手链也是当时专门买了配这套裙子的。手链足有一寸半宽,花型很雅致。

    欧兰最后照了照镜子,感觉还可以,就走出了家门。

    会所的大门并不起眼,门口也没有那种车水马龙的景象,往来的行人似乎都没有注意到它的存在。在上海这个繁华的都市,作为一个娱乐休闲场所,能这样被至少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市民彻底忽略掉,只作为茶余饭后偶尔的谈资,是不是也可以算作一种身价呢?

    许正华很准时,一分不差的就被专车送到了会所的门口,她一下车就看到了欧兰,眼神不禁微微一跳,显然,欧兰的装扮让她有点儿意外了。欧兰的心里暗自呼了一口气,能让许正华感到这么一点儿意外,今天下午在衣服上心思也就算没白花了——面对许正华这种对于自己的财富过于骄傲的女人,适度的修饰,是绝对必要的。

    “你早来了。”许正华走到欧兰的面前,并没有想同她握手的意思。

    “刚到两三分钟吧。”欧兰答。

    “我们进去吧。”

    “好。”

    许正华说着话转身就朝门口走去,欧兰跟在她的身后,在刚才许正华打量她的时候,她也已经把许正华的装扮尽收眼底了。

    可能是因为不是工作时间的缘故,今天许正华的打扮比问询会那天华丽多了。她穿了一件宝石蓝色的裙子,脖子和手腕上戴着全套的钻石首饰,烫过的头发高高盘了起来,用一枚钻石发夹别住。欧兰知道,她并不是用钻石在炫耀什么,而纯粹是为了用宝石的颜色来搭配她的蓝裙子。许正华的全身上下只有蓝白两种颜色,缎子衣料和首饰甚至宝蓝色皮鞋的搭扣都在灯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

    欧兰倒是挺喜欢许正华今晚的打扮的,因为这样一来,她的脸和她的气焰反倒被她身上的光亮给掩盖住了,不那么咄咄逼人了。原来,钻石的光芒刺眼、刁蛮公主的气势也刺眼,相比起来,似乎前者让人更好接受一些。

    这里的人对许正华很熟悉,直接就把她们带到了二楼的一张桌子旁,桌子的一面是落地的玻璃,透过玻璃,可以看到下方舞台上,几个宫装打扮的女孩子正在表演舞蹈,她们的动作舒展、优美,一看就是经过多年的专业训练。玻璃的隔音效果非常好,一点儿音乐声也听不到,只能看到几个美奂美仑的女孩子在舞蹈着,这种情景,让人恍然觉得有种仙凡相隔的意味,仿佛在远远的,看着云端那一头,几个寂寞的仙子在独自惆怅。

    欧兰的心情有些低落,她觉得这几个女孩子完全可以有能力去更好的舞台,而不是在这里,只作为一片豪华背景的陪衬,但是转念间,她就又推翻了自己的念头:

    ‘其实,她们和自己、和每个人都是一样的,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在穷其一生努力的舞蹈着,而绝大多数时间,别人看到的只是惊鸿一瞥。’

    欧兰决定不再继续悲风伤月了,她收拾起心神,开始认真的进行自己的舞蹈。

    “你很喜欢白色?”许正华问。

    她这么一问,欧兰才想起,自己问询会那天也是穿的白色衣服。于是顺口回答:

    “对,我喜欢白色,简单。”

    “嗯,我也喜欢简单的款式,你这条裙子不错,我也有她家的衣服,不过不多,你这件是前年秋季展销会推出的款式,挺适合你的。”

    许正华话不多,但足够让人尴尬了:前年的款式,这一句话,就让欧兰比时尚落后了两个春天。(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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