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父母孩子聊完天,林建南才开始认真考虑给孩子上户口的问题,户口肯定要跟林建南的户口名下。林建南当年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分配到安泰市一家国营企业工作,林建南的户口也从老家签到安泰的企业集体户上。没过两年,赶上国营企业破产下岗大潮,林建南不幸成为下岗大潮中的一员,户口也就一直在企业原来的集体户上,企业早已破产清算。这种情况如何落户,林建南还是需要好好问问安泰市公安局户政科。当天晚上林建南就登陆安泰市官网网上留言咨询这件事。安泰市网上咨询回复的效率很高,但不是好消息。015年7月11日,安泰市公安户政就给了明确回复,向林建南这样夫妻二人一人是集体户一人是家庭户的,孩子户口只能随家庭户的一方,户政说是东山省公安厅的规定。看到答复,林建南只能到东山省公安厅网站继续咨询,林建南想问清楚省厅到底有没有这项规定?有这项规定的话,谁出台的这项规定?出台的依据是什么?有这项规定的情况下如何才能到安泰给孩子落户?首先林建南声明买房落户不适合自己,自己没钱买房。林建南本来是想将这项问题发给省厅询问,可在省厅网上民生诉求栏目,发出的询问是直接发给各地市公安局的,林建南点了南济,这些问题就发给南济公安局了。林建南一直等到015年7月18日,自己的问题一直现在正在处理中,没有答复,林建南无奈,只能到省厅官网主页上找到厅长信箱,将上述问题发到厅长信箱继续咨询。到015年7月日,厅长信箱没有任何答复,南济市户政倒是给了答复,南济给的答复只回答了部分问题,南济户政明确告知林建南省厅有这个规定,根据东山省公安厅《东山省集体户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中规定:(三)集体户成员的出生登记。1、新生婴儿父母双方一方为集体户,另一方为家庭户的,应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在父或母所属家庭户之中。南济户政并没有回应这条规定出台的依据是什么?有这条规定林建南如何会安泰给孩子上户口的问题。让林建南非常气愤是,这条规定对人民群众没有任何帮助,这条规定纯粹就是为了刁难群众出台的,而且是为了刁难林建南这样的底层穷人出台的。有集体户的大都是原国有企业职工,效益好的国有企业职工想给孩子落户很容易,效益好的国有企业职工可以分房,也可以买房,可以随时将自己的集体户变成家庭户,只有像林建南这样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既没有希望分房,也无钱买房,只能一直是集体户,这项规定简直就是为了进一步刁难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特意出台的。由此可见省厅那帮人得多闲,闲到专门制定刁难群众的政策来实施,以彰显自己掌权的快感。
从这项规定可以看到国家管理团队明显脱离群众,现在群众不信任国家执政团队首先是因为特权和腐败的蔓延,其次就是因为这种为了彰显权力而故意出台刁难群众政策的官僚作风。原本我们国家的执政团队是最善于做群众组织工作也是最得群众信任的,这是我国执政团队的根基,现在的局面明显不是这样了,就以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港香政改为例,国家执政团队在港香这个弹丸之地居然斗不过几个香独分子,可见执政团队的群众组织工作已经退化到何种地步。这届执政团队已经意识到特权和腐败的危害,在加大发腐败的力度,这是对的,但现在反腐败的力度和速度还需加强,只有反腐败的速度超过经济危机爆发的速度,最终反腐败才能真正有效。在反腐败的同时,必须将这类刁难群众的政策全部取消,并且追究政策制定和审批者的责任,不然这边刚取消这条政策,那边就会出来更刁难的政策,只有将这帮闲着无聊的坏分子清除出政策制定和审批环节,才能保证以后政策的合理性。
林建南目前除了继续向省厅询问,申辩政策的不合理,争取让省厅取消这种不合理的政策之外,只能努力挣钱,在政策不能合理解决的情况下,花钱解决孩子落户的问题,这是最无奈的选择。(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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