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一夜暴富:我做风险投资的日子 > 《一夜暴富:我做风险投资的日子》第0614章
    肖婉理了一下思路,说道:“杨永俊蓄意杀害周文娇未遂这件事情,事发当晚周文娇被杨永俊捆绑麻醉,之后被人扔进了微山湖里,又被你救上来送进医院,这些过程其实并不难查清楚,公安局应该都能找到各种人证物证来证明,真正的难点在于,怎么认定那个把周文娇扔进湖里的人就一定是杨永俊。”

    我愣了一下,问道:“婉婉你的意思是说?”

    她接着说道:“这一点是最重要的直接实施杀害的手段。但是周文娇自己只能证明杨永俊捆绑了她,并且将她麻醉,之后的事情,一直到你把她救上来为止,这中间发生了什么她就都不知道了。而你呢,你亲眼看到是杨永俊将昏迷不醒的周文娇扔进湖里的吗?”

    肖婉说到这里,我就明白她的意思了。简单的说,杨永俊捆绑、麻醉了周文娇,违法,但是这些都不致命,所以不能由此就得出他蓄谋杀害周文娇的结论。真正会要周文娇命的,也就是整个案子里最严重的“故意杀害”环节,则是把昏迷的周文娇扔进湖里,偏偏我并没有看见周文娇被扔进湖里的过程,所以从理论上讲,这事情也有可能是其他人干的。

    我无奈的说道:“确实,我只是看到了杨永俊开车从坝山小区冲出来,昏迷不醒的周文娇坐在副驾驶座上,之后我就追那辆车,但是很多时候那车都离开了我的视线,实际上我只是凭借我的路线的判断,以及跟着跑车的引擎声在追,我连周文娇是怎么被推下湖去的都没看见,只是凭着车的轮廓灯和引擎声的变化,判断出那车曾经在那一段减速停过,所以我才在那一段下车去找痕迹。”

    肖婉点点头,又说道:“事实上就连你看到开车带着周文娇冲出坝山小区的人是杨永俊这一点,估计都会受到辩方律师的质疑,因为你只在两车交错而过的一瞬间看到开车的人,而且又是夜晚,视线多少肯定受光线影响,这种情况下,你能保证你看清了吗?你能确定那就一定是杨永俊吗?凭什么确定?”

    “这……”我愣了一下,说道:“可我看得清清楚楚,开车的人就是杨永俊啊。”

    肖婉轻轻摇了摇头:“这只是你自己心里认为的,你怎么向别人证明你说的是真的,或者说你的判断一定是准确的?在法庭上你如果这么说的话,辩方律师肯定会找到很多似是而非数据来攻击你,比如当时的光线情况,你们两车的相对行驶速度,还有你的视力情况等等,以此来说明,你很可能只是把一个轮廓与杨永俊相似的人,误认成了杨永俊。其实说到底,你没办法证明你看清了,他也没办法证明你没看清,但是因为他可以罗列一大堆数据出来,你却只能凭你的感觉说话,所以相比之下,他的观点看起来会更可信,如此一来,合议庭成员可能就会对你证词的准确性产生疑虑,只要达到这一点目的,对他来说就够了。”

    我苦笑一下,说道:“那你的意思是说,到时候我不能说我确定开车的人就一定是杨永俊,只要我不把话说死,辩方律师也就没办法来质疑我证词的准确性了?”

    “嗯,对。”肖婉说道:“其实在这一类比较严重的刑事案件审判中,一般来说,基本不可能光靠着某一个人证或物证就彻底把对方打倒,而是一点一点的罗列对己方有利的各种证据,同时又抓住一切机会攻击对对方有利的各种证据,进而一点一点的争取合议庭的心,最后胜出。就比如开车的人到底是不是杨永俊这一点,其实你说再多、说的再肯定,也顶不上某个路口的一个视频监控记录管用,所以你不用想着靠这一点就彻底把对方打倒,你话说的太满了,只会给对方留下攻击你的机会。辩方律师就这一点攻击你,其目的也不是要证明你说谎,你究竟有没有说谎,视频监控记录会证明,他只是要在合议庭成员心目中造成一个你的表述不精确、不严谨、甚至是你个人对杨永俊有负面情绪,希望他被重判的印象,从而影响到他们对你其他证词可靠性的认可。”

    “嗯,我懂了。那你看看还有别的什么我需要注意的吗?”

    “暂时我想到的也就这点了,如果过后又想起什么需要提醒你的,我会及时打电话给你。”

    我又说道:“婉婉,那你刚才说的那个问题怎么办?怎么证明把周文娇扔进湖里的人是杨永俊呢?”

    肖婉撇着嘴摇了摇头,这个问题,除非他自己主动承认,否则根本就没人能直接证明。不过就算他抵死不认帐,也不表示就没事。事实上很多类似的案子,都没办法直接证明受害人的被害过程,但最终嫌疑人还是被认定有罪,因为合议庭可以根据逻辑的完整性和合理性来定案。如果一桩案子的所有证据都指向同一个结果,这些证据之间又能够互为因果,构成一个完整、并且唯一合理的逻辑链条的话,那么就算没有直接证据能证明最后那个结果,合议庭也可以由此认定那个结果是真实存在的。

    就拿这桩案子来说,其实没有任何证据能直接证明把周文娇扔进湖里的人是杨永俊,但是如果公诉方提供的各种证据组合起来,能得出那个人就是杨永俊的结论,并且这个结论是唯一合理的,那么合议庭就可以由此认定这个结论是真实存在的。事实上这也就是你在这桩案子审判中所有扮演的角色,公诉方让你出庭作证,主要目的并不是简单的要你复述一遍你当晚的经历,而是要用你当晚的经历,把他们从各种渠道收集到的各种孤立的人证物证串联起来,从而最终形成这么一个逻辑链条。

    听她这么一说,我忽然心中一动,说道:“婉婉,我忽然想到,没准咱们可以让杨永俊自己主动认罪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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