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从龙珠开始 > 《从龙珠开始》三百三十三 北都所见4
“跟人造人交手啊……”乐平低下头,想象了一下自己跟17号交手的情景……片刻后,苦笑,“还没有打过——不过也不需要,我肯定不是人造人的对手……远远不是。”
  
  “怎么会,大哥你这么厉害,还打不过人造人?”布兰达惊呼了一声,“而且,你既然那没有跟人造人打过,怎么会知道?”
  
  乐平斟酌了一下,这才缓缓道:“……遥远的地方,有一位战士。他曾经与人造人战斗过,虽然不幸落败,不过还能全身而退,由此可见,他就算不如人造人,也差得不多。”
  
  停顿了一下,又继续道:“我跟这个战士较量过一次,完全不是对手呢。根本不是一个量级上的战斗。”
  
  “有这么强的人?”布兰达喃喃道,“这是个怎么样的世界啊?”
  
  “大哥,我不跟你修行了。”索姆斯忽然也开口道。
  
  乐平微微一愣,心中略微有些失望,不过倒也没有表现出来,毕竟正常的普通人都不会有挣一个亿之类的小目标。那些能挣到上亿的,估计一开始也想不到自己能走到那一步。
  
  于是乐平点了点头,没有说什么。而以布兰达为首的师兄弟们,看向索姆斯的目光,也变得有些古怪。
  
  “我想跟你说的那个战士修行,他既然比你更强的话,那么肯定也能让我达到更高的境界。”索姆斯丝毫不在意别人的目光,镇定地继续道。
  
  乐平微微一愣,苦笑。这些小鬼啊,对世界的认识还是这么简单:“我一开始就说过了吧?教你的不是我,我会另外给你介绍一个老师。”
  
  索姆斯愣了一下,笑起来:“对了,大哥你是这么说的——你说的就是那个战士么?”
  
  乐平笑笑:懒得去解释了,就让这小子误会好了。<>
  
  话说回来……
  
  “那个人可不是人造人的对手哦,换言之,你恐怕不能因为他的教导就达到能战胜人造人的程度。”
  
  “但起码能让我更接近人造人吧,剩下的路,我自己会走。”
  
  首先接近人造人,然后再来走自己的路?乐平再一次苦笑,地球人之后该走什么样的路,连我都还不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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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是靠近聚居区,城市建筑保存的状态就越加完好。在经过一座学校的时候,乐平甚至发现,这学校竟然也没有荒废——尽管学校周边的建筑大多都航飞了。
  
  “加多鲁大人说,这些以后肯定用得着,所以有派人来照管。”索姆斯解释道,末了,又补充了一句:“哦,加多鲁大人就是布兰达的父亲,这个城市的市长——姑且这样叫吧。”
  
  “嗯。”乐平点点头。
  
  布兰达居然是市长的公子,这稍微有些让人意外。而这个加多鲁能意识到保护学校,看来还算有点儿见识。
  
  另外,能够有人有余力从事这样的公益劳动,这个城市的状况,可见一斑。
  
  不久后,更见到了第一家商店。
  
  “这个城市,已经有商业活动了么?”
  
  说着话,乐平好奇地走进了商店里。
  
  商店里的商品种类当然不会很多,质量也不会很高,仅限于一些诸如肥皂,粗布,座椅板凳之类的东西。<>哦,还有金属制品,刀具,锄头之类,数量很不少,质量也不错。拜人类社会崩溃之前的大生产所赐,社会形态虽然退化得很严重,金属原材料却非常之多。
  
  “这个,怎么卖?”乐平拿起一只手套,向店主问道。这里是北都,非常寒冷,所以御寒之物是必备品。
  
  店主看了乐平一眼,“六个利特。”
  
  “利特?”乐平愣了一下:“不是‘元’吗?”
  
  “是这样,”布兰达过来接口道:“听老师说,因为战前货币发行量太大,如果继续使用,那么很有可能引发一系列经济问题,所以本城换用了新的货币——其实不只是我们这个城市,据我们所知,基本上所有的城市都已经废止了社会崩溃前的货币。更多的城市商业活动更是彻底退化到了以物易物的形式。”
  
  “咦,你们还能知道外面的事情?”乐平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在绝大部分交通工具已经不可用的现在,他本来还以为只有特兰克斯那样的家伙才可以在不同城市之间来回。
  
  “比较大规模的城市都保留着一定的通讯能力,或者说通讯网……据说,是在人类城市被摧毁掉一大半以后,才建立起来的。目的是……”
  
  “不用说了,大概也能猜得到。我可不是那种为了修炼跑到山里,弄得对城市什么都不懂的土包子。”乐平摆摆手,制止了解释得非常尽心的布兰达。
  
  被乐平抢白了一通,布兰达却也没有生气,而是掏出钱来递给了店老板。随即把刚买下的手套递给了乐平。
  
  “谢谢。不过我用不着,无非是对这时代竟然还有商店感到好奇罢了。”乐平谢绝了布兰达的好意,转身离去,“现在,还是去这位……呃……”
  
  说到这里他才想起来,貌似还没有问过这小子的名字。<>
  
  索姆斯也是一愣,他也才想到这个问题:虽然之前在跟师兄弟们的对话中,面前这个人应该已经听过了自己的名字,不过没有正式自我介绍,还是很失礼的。
  
  也无法给人留下很深的印象……比如现在,他不是就叫不出自己的名字么?
  
  嗯,好像自己也没有问过他的名字……
  
  “大哥,请问你是……”索姆斯小心地问道。
  
  “叫我乐平就好。”
  
  “乐平?”索姆斯皱起眉头,“这个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说过。”
  
  乐平微微一愣,难道这小子居然还能认识自己?要知道,离开“这边的自己”活跃的时代已经三十年了,面前这些小年轻却连二十岁都不到。更何况,这边的乐平即使在所谓“最活跃”的时代,其表现也还是衰到让人不忍直视。
  
  不过乐平懒得解释。他甚至懒得去问,懒得去回忆索姆斯的名字——就算知道了,估计用不了几天也还是会忘了的。
  
  倒不是傲慢什么的,而是因为两个人以后的人生,大约不会有交集了。
  
  “咦,既然认为不会有交集了,为什么我还为他这么费心呢?”乐平自己都觉得奇怪,“嘛,算了,无所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