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饮者阿加沙 > 《饮者阿加沙》第四章 易主
    易非看着摆在桌上的协议书,不动声色。“丰饶商会可不认为红酒磨坊只值这么点钱。”

    丰饶商会的光头狐狸有一张干干净净的脸,就像一枚剥了壳的鸡蛋。虽然已到中年,但皮肤光滑有如少女。看到他优雅的姿态,合身的蓝丝长衫,无疑会同意这是一个很有格调也很会享受的人。

    卫斯毫不怀疑这一点。

    他亲自来拜访这个不好打交道的对手,已经是一种接近于恩宠的友好。作为民阁的司户,他很少亲自出马来和商会首脑谈判,通常这种事都是下属去办理,哪里用得着他来出面。

    但这一次有些特别,需要他特别对待。

    他知道这出收购请求对易非来说,来得很突然。城西郊外的那个红酒磨坊并不是能带来丰厚利润的产业,在丰饶商会庞大的资产中可称毫不起眼。易非当然想不明白他为何想要收购这个普普通通的磨坊,那片葡萄园面积不大,几块农田里都是寻常作物,价值更小。

    但生意就是生意。既然是他司户想要,这光头狐狸就打定主意要看到一个丰厚的报价。他提出五千金圜,这个价码并不差,红酒磨坊加上那片地,价值最多也就是四千金圜左右,狐狸还赚了一点,但狡猾的狐狸知道,堂堂的卫大人不能和廉价划上等号,那有失高贵。

    “我们知道它的价值。我提出的报价已经很合理了,绝不会让你们吃亏。”卫斯大鼻子生得十分挺直,表情捉摸不定。他不可轻易让人看透。

    “大人,你知道我们在城西郊拥有的土地少得就像冬天的茉莉,如果我放弃红酒磨坊,那么我将再不能随意采摘到甜美的果肉,只能眼睁睁看着别人在我家门口贩卖他们的漂亮水果。因此对于我而言,红酒磨坊具有特别的意义。大人何等聪明,是一定能理解的。”易非叼起了他钟爱的银制水烟嘴,深深吸了一口,然后缓缓吐出。房间里弥漫一种淡淡的果汁甜香味。

    “易老板品味高雅,烟叶里加入水果芬芳,香味沁人心脾。”卫斯带着欣赏的眼光打量着那个银白色的大理石制水烟壶。

    “大人好眼光,这香味时常令我想起源自红酒磨坊的葡萄美酒,要是不能一年四季都喝到这种美酒,我该会有多么伤心难过。”易非确实是一个格调高雅的人,须眉精致,身上装饰就和房中的饰物一样,不一定华贵但都与众不同,每一件看来都和他这个人非常搭调,毫无不谐之感。

    卫斯触摸着桌上一个锡制器物,那是一名古代将军骑在战马上的雕像,不足二尺高,但雕工极为细腻,毛发和盔甲上的锁眼都十分清晰,人物神态*真,栩栩如生。

    “这是一件杰作。”他赞叹,“虽然用料并不华贵,但手艺可称顶级。想必这锡是来自高丘镇,易老板,不知我说的对不对?”

    易非微微颔首,吞云吐雾,摇晃着他的光头,露出微醺的舒坦表情。丰饶商会在高丘镇拥有九个采掘点,这个锡器的原料来自其中之一。

    “近来民阁获悉,金针会想要在高丘镇分一杯羹,他们获得了某位内阁的支持,不久之后,就要在龙廷会议上讨论这件事了。”

    易非闻言眯起了眼,他整张脸都处在烟雾缭绕之中。

    卫斯继续说:“不过并不是所有内阁成员都喜欢金针会,他们的势力扩张得有点太快了。什么事情都应该是慢慢来的才好。近年来金针会把手伸进贸易圈,成立了和风商会,打算和各大商会争利,可要不加以控制……嘿嘿,易老板可要防着哪。”

    “听起来司户大人另有所爱。”易非似乎已经明白了他的意图,翘起二郎腿,摆出一副很随意的样子。

    卫斯不答,却说:“易老板知道的,太宰大人以好酒闻名,他的酒库虽然所藏甚多,但毕竟没有一个葡萄园,不然的话,又能调配出上等的果酒。”

    “没想到这小小的园子有这么多大人关注,我真是倍感荣幸。”

    “太宰大人和我交情不错,我也想帮到老朋友。”卫斯微笑地注视着这一切。他的来访已经是一种接近恩宠的友谊,光头狐狸不好对付,但从来不是个傻子。

    易非口中呼出甜香:“能为两位内阁大人效劳,就足使我感到快乐了。为了感激大人们的垂青,我可以忍痛割爱,六千金圜,红酒磨坊就能改名换姓。”

    卫斯皱了皱眉,易非补充:“我再附送两名佣工,是一对游民父女,勤劳听话,男人已经在那里干了一年多。太宰大人要是得到了这园子,也不须多费神。”

    好价码。卫斯故意叹息了一声,作无可奈何状:“两个佣工,聊胜于无。既然易老板如此有诚意,那我也不好再讨价还价了。”

    卫斯拿到红酒磨坊地契回到外宫的行政大殿,已是下午剑时。他为这片小园子花费了整整四个时辰,比预想之中要久。易非那个老狐狸,一向就不好打交道,这次抓住来之不易的机会,在他手里多赚了一千金圜。一千金圜是个小数目,但从他手里赚到,所获得的满足感那是非比寻常的。

    严格来说,这一千金圜不是他手里赚取的,是他管理了五年的国库里。这件事情是为了王国未来的龙君做的,本来区区几千金圜只是小钱,他一点儿也不在乎,但‘花钱有度’这条戒律他还是记在了心里。龙行天对查对国库账目向来抱有很大兴趣,而且,他也不能给未来的龙君一个乱花钱的印象。

    他并不是世袭的贵族,只是一个木匠的儿子。他那大得出奇的鼻子和粗糙黝黑的肌肤无一不再向旁人宣告他贫寒的家世。小时候在烈日下跟着父亲屁股后面去离家五箭远的林子里砍伐树木,那时候的快乐时光如今成了他心里隐秘的羞耻。他爬到今天的地位,花了二十四年,通过了全国考试和层层选拔,忍受过无数的蔑视和奚落。他五十一岁那年,终于成为了民阁的司户,帮助龙君打理财政,面对国库里堆积如山的金圜银铢和珠宝钻石时,那种羞耻感才终于消失。

    果断行动,谨慎观察。要在官场里混得如鱼得水,两者缺一不可。

    太子殿下并没有要求他拿下这块地,但敏锐如他,一眼就看得出太子殿下要的是什么。他想要那个可人的女孩儿。

    那女孩儿的爹他调查过了,是一个没有土地的游民,叫做阿信。一年多以前到红酒磨坊当佣工,和丰饶商会签下的是长期契约。在此之前,他在百花省的一个小贵族的农田里卖了几年力气。更早之前的资料他没查到,但没有必要。那就是一个平凡的农民,只不过是幸运地生了个被太子看上的女儿罢了。

    丰饶商会只要同意卖地,这对父女就一定会被搭售出来,老狐狸易非哪里知道,司户大人要买的是人,而不是地。太子殿下想要的也一样。

    太子殿下已经满了十三岁,萌发了春情也是正常的。很多贵族家的公子哥儿在这个年龄早就睡遍了家中稍有姿色的侍女,有些还会**。男人嘛,总是要走过这一关的。

    这从头到尾就是一件小事情,唯一的小麻烦就是金针会。不过明天的的龙廷会议上,这个麻烦就会被解决。

    九月十八日上午,七子厅。

    这座古老的建筑位于议政大殿的左侧,入内是一间长达一箭、宽有半箭、也就是五十丈的方形会议厅,正面墙上雕刻着一条盘旋飞舞的巨龙,厅中央是一张椭圆形的黑色柚木桌,和配套的柚木椅一样都镶着金边,包着犀牛皮,整间大厅由八根被金色巨龙环绕的*石柱支撑,显得富丽堂皇,气派非常。

    这是王国最高决策会议——龙廷会议的举办地点,已有八百多年历史。由于龙廷会议通常与会者有七个人,故得其名。龙廷会议又称七子会议,仅有龙君和内阁可以参加——除非龙君特别邀请,通常是七天举行一次,有别于廷议的是,龙廷会议只讨论国家最高机密。

    这天的龙廷会议照例在树时过半时开始,龙君缺席已久,因此会议只有内阁六名大员参加。与会六人在例行的龙神祈祷仪式结束后,开始了正题。

    国相夏阳念完开场白后,提出了这次的主要议题:新的王都武卫团团长人选。有两位候选人,一位是典正郑宽推荐的寇海,另一位是国匠邱德推荐的罗忠。寇海现任武卫团副团长;罗忠是北漠首邑清水城的武卫团团长,通过人才引荐制被推举到王都。

    所谓人才引荐制,是各省省督在王都职位出现空缺时,方可启动的制度,推荐合适的人选上报,再由内阁遴选。因此职位交替有时候很费时日。

    大将军龙承天首先表态:“武卫团团长一职非比其他,必须要熟悉王都的一草一木,寇海符合这一要求。就像寇海去清水任职不合适一样,罗忠到王都来就职也不合适,我不同意罗忠。”

    典正郑宽立刻表示同意:“确实如此。罗忠在北漠素有名气,擅长和蛮人作战,但要是来王都任职,便无用武之地了,岂不浪费了一身本领。我支持寇海。”

    其他内阁没有出声,都看着国匠邱德。邱德长着一对厚唇,上有微髭,才四十八岁的年纪,已经满头银发,脸上皱纹极深。

    邱德用他那惯有的缓慢强调说:“我支持罗忠。寇海跟随席渊多年,如果席渊不胜任辞职,我看寇海也无力改变现状。王都职务多年来都少有边疆省份的人顶替,如果这次罗忠能到王都就职,势必能做出榜样,吸引更多人才为王廷服务。”

    两人都不能得罪。一个是陛下的弟弟,握有兵权,一个是陛下宠信的重臣,彼此角力,旁观是最好的选择。卫斯暗想。

    夏老看了看他和太宰卓轩,“两位大人的意见呢?”

    “两位候选人都合适,任选一人我都同意。”年逾五十的卓轩瘦削的脸上看不出任何倾向,保持了中立。卫斯的意见自然和他一样。

    两人中立,支持寇海的多一人,夏老的意见成了决定性的:“老夫很欣赏罗忠,但大将军说得在理,不熟悉王都的情势是很难胜任此职的。不能拿王都人民的安危来冒险,老夫支持寇海。”

    大将军脸上露出了胜利的微笑。邱德神态自若。

    一次小小的交锋。卓轩偷偷朝卫斯瞟了一眼,交换了一个眼色。

    第二个议题是有关高丘镇的矿藏开采权,新近崛起的和风商会希望从民阁手中得到至少五个采掘点。

    “丰饶商会和我们合作了多年,一直没有发生过问题。易非在高丘镇控制得很好,如果横插一个商会进去,只怕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金针会什么都想要插一脚的做法,我很不喜欢。”大将军投出了反对票。

    邱德不紧不慢地发表他的看法:“矿工死伤事件每年都有发生,一些矿工们抱怨工资太低。易非考虑的是他的利益,如果我们让高丘镇多一个竞争商会,对矿工们的安全和待遇而言,利大于弊。”

    两位内阁大臣的意见再次相左。

    开采权到名义上还是民阁来分配,卫斯打了个圆场:“两位大人都有道理。我提议各让一步,和风商会可以进入高丘镇,但只有一个采掘点,不能更多了。”

    卓轩立即同意:“如此甚好。易非多了个竞争对手,对矿工有利,丰饶商会也没有什么损失。”

    郑宽也同意卫斯的意见,他的刑阁有好几桩麻烦的案子都是通过金针会协助才得以解决的。金针会是王都最大的帮派组织,近年来和王廷有了协作后,开始涉足其他领域以粉饰本来面目,王廷在某些地方需要它,但又要限制它。因此和风商会得到一个采掘点的提案,就获得了通过。

    大将军在所有能打压邱德的地方都会不遗余力。这是很明显的。近来传出了一则恶毒的流言说,令人尊敬的国匠大人邱德是金针会背后的重要资助人。不过这一说法并无实据,就是大将军本人都同意纯属污蔑。

    明枪暗箭。这不过是暗箭罢了。

    最后一个议题是龙君亲自要求的,获得了全员通过:太子龙紫星将在传统的拜龙日那天代替父王登上圣山祭祀。

    龙君缺席之后的龙廷会议,内阁们的分歧也日益明显。大将军和国匠之间的分歧并非唯一。王国有一句谚语是:站得稳,才能行得久。

    卫斯对此十分认同。要想位置站得稳,还要眼睛看得准,要能在正确的时机下做出正确的判断。

    天上的云和地上的泥,各走各路,差距是那么大,但选择成为泥还是成为云,常常也就在一念之间。这一念间往往就决定了生死成败。

    因此他对红酒磨坊易主这件事,感到满意极了。不管同僚们怎么争斗,攀附太子,总是无比正确的。

    那对在红酒磨坊帮工的父女并不知道,磨坊一夜之间就换了主人。

    不管主人是谁,他们大概也不会在乎这些,日子还是那样,每天辛勤劳作,有多少付出,才有多少收获。

    卫斯留心观察这个幸运的农夫和他幸运的女儿,他要看看他们有何特别之处,能吸引太子殿下的注意。他保留了红酒磨坊原有的管理人陈达,那是个长得普普通通毫不起眼的中年男人,但看来精明乖巧,而且足够了解这对父女,可以近距离给他反馈很多有价值的消息。

    阿信的女儿荷叶照常起得早,她是个勤快而懂事的孩子,要给农夫爹爹做早饭。收割时节到了,阿信从早忙到晚,缺少睡眠,荷叶不舍得让爹爹再来*心厨房里的事,而且还要争取做更多活。修剪冗枝、松土添肥这些说起来很简单的活儿往往要消耗大半天的时间。她还想去磨坊里帮忙,但阿信不准,说她还太小。

    荷叶近来怀有心事,只有在做活儿忙碌不休的时候才得以安定,她将园子里被踏坏的葡萄树一一修补。然而一旦闲下来就时常发呆,大概总是想起前天才认识的那个富家子弟来。太子不会泄漏自己的身份,但他和她见过的别的公子哥儿肯定不一样,太子殿下出了名的温文尔雅,知书达礼,学识和修养从小高标准要求,不是一般的贵族子弟可比。

    女孩儿大概没经历过这样的事情,一定很迷惘。阿信教她不要随便和陌生人说话,收受陌生人的恩惠,但她居然都忘了。她提着那锦盒回来的时候,里头都是精美的点心,很多她看都没看到过叫不出名字的点心,她大概以为爹爹会很开心,结果阿信问清楚是怎么回事后,大发雷霆。

    “我说的话你都当耳边风了?枉我养你教你,你这样不守规矩,私下和有钱人家的少爷来往!那些纨绔子弟最善于花言巧语,欺骗你这样单纯的农家女孩!”愤怒让阿信脸上那块因烧伤留下的疤痕显得十分可怖。

    荷叶还不能理解爹爹为什么这样愤怒,更不理解爹爹为什么要打她一巴掌。据陈达的了解,阿信此前从来没有打过女儿。

    那天晚上阿信气得没有吃饭,荷叶给他下了荞麦面,阿信也不吃。但阿信半夜里把那盒点心连同锦盒一起都摆在了女儿床头的木桌上,包得严严实实地就像从未打开过。

    荷叶醒来后,发现锦盒,流着泪吃了一点。这女孩儿毕竟未经人事,年纪太小,又怎能像她爹爹一样有足够的人生阅历,能识破富家子弟那文雅的诡计和精美的骗局?她应该从没吃过这样好的食物,吃了一点,但舍不得多吃,又照样包好。

    这女孩儿一定会认识到:有些事情本不该发生的,有些人也本不该见的。她毕竟太年轻了。太子殿下又何尝不是如此。

    中午时分,荷叶坐在葡萄树下休息,嘴里念念有词:“爹爹今天肯定做了一桌子好吃的,还会有一本书,或者一件新衣裳。往常爹爹总是要我在书和衣裳里选一样,好几年了我都是选的书,但昨天爹爹没有要我选,只怕这次会给一件衣裳呢。”

    就在她准备起身的时候,风中传来了马蹄声。她走出来一看,就看到不远处一匹小马在朝她的方向跑来,马上是一个紫杉少年。

    她本该赶紧回房去的,听爹爹的话,不可再见这些纨绔子弟。但她就是移不动脚步,呆呆地站在原地。

    人和马都近了,紫杉少年跳下马来,满脸笑容地看着她,手里提着个精美的锦盒。

    “妹妹,你果然在这里!”太子殿下发出让她迷惑的微笑,她一定觉得,这富家子弟又要用假装的友善和精致点心来欺骗她了。

    “妹妹,今天你和我一样啦,都十三岁了。”太子殿下根本就忘记了女孩儿说过的话,她说了不想要再见的。“上次那些点心味道怎样?这次我又带了一些,正好赶上午餐,我生怕来得太迟了呢。”

    她似乎打定主意要让他知道,他在这里不欢迎。“我不是说过了么,我们不要再见了。我这就要回房去,你拿着你的点心走吧,不要再来了。”说着她转身就走,没有接他递过来的锦盒,也没有再看他一眼。

    “妹妹!”太子殿下还不死心地在身后叫着,希望她回头。

    但她没有回头。

    “荷叶,荷叶!”阿信的声音忽然从园子那头传来。她在外面呆的太久了,忘了早点回去,农夫等得不耐烦了。

    “我爹爹来了,你快走吧!”她撒腿跑了起来。她肯定不想要爹爹看到这个纨绔子弟,免得爹爹又生气,说不定还会打她一巴掌。

    阿信确实准备了丰盛的午餐,油焖茄子、葱煎豆腐、荞麦饼、玉米红枣粥、蒜末空心菜、炒莴笋、香菇蔬菜汤,还有一盆清蒸草鱼。他们往常只有过新年才能吃到这样丰盛的一餐。

    “谢谢爹爹!就是有点太多啦,吃不完怕浪费。”

    阿信是个中等身材的庄稼汉子,一身皮肤早就晒得粗糙黝黑,早几年在百花省给某位工匠帮工时不慎烧伤了脸部,整个左脸,从眉毛到嘴角,都是结痂脱落后留下暗红色伤疤,眼睛倒是很有精神。

    “中午吃不完还有晚上,晚上吃不完明早还能吃呢。”

    两人闲话了一会,阿信问荷叶:“那小子这两天没来了吧?”

    “没来。我和他说过了的,不会再见他了。”

    阿信重重叹了口气:“今天陈达和我说,磨坊换主人了。”

    荷叶怔了怔,没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本来我们是给丰饶商会帮工,现在不再是了,我们现在是给王廷的大人们帮工了。磨坊属于司户大人所有。”

    “是谁也没有什么分别吧,爹爹和我不还是每天做着一样的事情么?”

    阿信面色沉重,似有满腹心事,又像有很多话要说,张着嘴看着女儿,最终还是叹了口气。

    “难道他们不要我们帮工了么?”荷叶忽然想起,慌乱地问。

    “那倒不是,我们还在这里。”

    荷叶松了口气:“爹爹,那些老爷们爱怎么样就怎么样,我们不理他们就是啦。”

    阿信慢慢点了点头:“我只担心那小子不死心,还会再来。你再看到他可不能跟他客气,你那和和气气的样子,他是不怕的。爹爹后悔阿黄死了后,没有再养一条狗,有条狗还是有用啊。”

    荷叶拍手笑道:“爹爹再养条狗吧,还叫做阿黄。”

    “行,反正也吃不了多少。”

    午餐吃完,阿信拿出件鹅黄色的丝绸长裙来,在她面前比着:“来,荷叶,试试看,你穿上这件一定漂亮极了。”

    她看来吃了一惊,这做工考究的丝绸长裙对她这样身份的人而言是奢侈的礼物。“爹爹,您这花了不少钱吧。”

    “你妈妈是个美人,所幸你遗传了她的样子,而不像爹爹生得粗鲁。你从来也没有一件像样点的衣裳,本来就应该穿上这样的……这是你妈妈最喜欢的颜色。”荷叶是个乖巧听话的孩子,乖乖地进房换上了长裙,在爹爹面前转了几个圈。

    “看上去她确实美丽得像一个公主。”陈达不得不同意这一点,“不施脂粉,确有一种清雅素丽之美。”卫斯点了点头,表示完全相信。

    “不错,不错。我家荷叶就是这样美丽……”阿信赞叹,“下午你休息休息吧,在园子里走走看看就行,不要干什么活了,穿上这件衣裳,让你妈妈在天界也看得到。”荷叶穿着新衣裳,心情愉快,转着圈,跳着舞,从房里跳到外面去。

    “这女孩儿虽然一向很喜欢看书,但是爱美是女孩子的天性,有这么一件漂亮的衣裳,她确实很开心。”卫斯再次同意陈达的看法。

    葡萄园里一排排树之间的间隙,刚好容她轻轻旋转而过,她沉浸在喜悦之中,浑然没有注意到园子外面,低低的嵩草丛中坐着的那个人。

    太子殿下看着荷叶翩翩起舞的身影,那是看得痴了,连眼睛都没有眨呢。

    “翩若流云,吟胜琴音,秋燕何把凰鸾妒?”她一边念一边跳,没发现嵩草丛中的少年忍不住站了起来。

    “树荫半掩,茶花初开,痴看黄腰舞。原上风软,莺燕声甜,忍将佳人误。”太子殿下向葡萄园走过去,一边走,还一边念。

    荷叶的舞蹈骤然停了下来,轻快的声音也随之消失,鹅黄色的长袖软软地垂着。“你……还在?”

    “妹妹,我一直在这里。”

    “你为什么不走?为什么又来骗我?”她的声音在发颤。

    “我不走,因为我想看看你。我没骗过你,为什么要骗你呢。”

    “那你看到了,可以走啦。”

    “原来妹妹是这样讨厌我么?”太子殿下看起来很痛苦,又很迷惑。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在初恋面前总是这样子的。

    “我只是一个农家的女儿,你是权贵人家的少爷。我们本来就不该有什么关系的。”她侧着身子,没有转头。不看他一眼。“我爹爹不想我和你见面。谢谢你的点心。”

    说着她转身朝屋里走去。“妹妹……”太子殿下追在后面,不甘心地呼唤。

    “孤雁千舞浮云路,寒梅百态冷泥殊。”她轻轻念着,似乎哭了。

    “但也说不定,那时候正好下雨了,大人,就是这么巧。”陈达说完,露出了遗憾的表情。

    这真是感人的好故事。“你很会说故事,我听来就像亲身经历一样。”卫斯对陈达满意极了。叙事流利,思路清晰,没有错过重要的细节,记忆力也很不错,少男少女的即兴诗句都记得一清二楚,这不是一个没读过书的人可以做得到的。不是每个人都能说好一个故事,一个会说故事的人,总是有本事的人。

    “大人,这不是故事,是真事,从头到尾没有半点虚假。”陈达平和的口气就和他这个人一样。

    此前卫斯对陈达已有过了解,此人在丰饶商会服役最早时是在码头仓库当搬运工,四个月后成为该仓库主管,八个月后被调到红酒磨坊,而这座规模不大的磨坊出产的作物卖得很好,和邻近其他的大种植园相比,收入并不落下风。仓库和磨坊是两个不同的行当,说故事又是一个行当,更重要的是此人的冷静,态度不卑不亢。他决定把赏赐从五个金圜提升到十个。看来王都果然是神眷之地,灵气聚集,城郊野外都藏龙卧虎,这样的人才易非居然未予更大重视。

    “你为什么失去了祖上的土地呢?”陈达有姓,就不是游民。

    “因为瘟疫。小人祖上是金驹省的,三十六年前那里爆发了一场黑火病,小人一家老小都死了,就剩下了小人一人逃离了瘟疫区,等瘟疫过后,小人回家,发现老屋已经被人拆了,新建了大宅子。小人那时候年纪不大,又没有什么本事,不懂得怎样争取回来,因此丢掉了祖上的土地。小人无能得很,对祖上先辈,时常愧疚于心。”陈达单眼皮,小眼睛,一身粗布衣裤,衣着打扮就和外貌一样朴实,正如一个游民。但这样最合适不过。比起那种特别引人注目的,卫斯更喜欢陈达这样的。

    “从明天起,你不用在红酒磨坊做事了。”

    “大人,是不是小人做错了什么?”虽然感到意外,但陈达保持了足够的镇定,并不显得慌乱。

    “就是因为你什么也没有做错,所以从明天起,你是我民阁的一员,相关手续很快就会完成。”卫斯微笑着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