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无光之门 > 《无光之门》第二三章 暗黑骑士团
    光明历5135年4月13日,阴,有时有雨,最高气温14度。

    如果这个年代有天气预报,应该就会这么说。

    晦暗天气并未影响贱民区里的喜庆气氛,天刚放亮,此地最宽阔的水井巷就热闹起来。

    到中午这里将是“首富”河生的婚礼现场,肉贩子为了炫耀身家,打算搞一次大型喜宴,雇了很多人忙碌布置,数百张桌子在街边一字排开,新人宣誓用的月神台更是提早三天就在搭建。

    新娘子阿兰反而迟迟不起床,大概是昨晚五婶那“新婚须知”课程太长,害她睡得太晚。

    常乐酒醒后就没再合眼,黑暗中独坐发愣,直至天色发白。他在这间草舍度过十七年岁月,离别之际当然依依不舍。

    同样令他不舍的,还有隔壁将做新娘的小阿兰,他以为自己对阿兰只是兄妹之情,可十几年的点滴相处从眼前迅速闪过时,他能体验到的滋味远不止兄妹情。

    所以常乐心口很闷,婚礼筹备的动静刚刚开始,他就已经坐不住,悄悄溜出小屋,离开了贱民区。

    目的地是城里的杂货店,他来到这里买了几个钱袋,以及一个礼品袋

    像昨晚那样直接从兽魂空间“捞”出金币来,让内行一看就知道他拥有空间道具,实在太危险,过去曾遭遇蓝月谋财害命,昨天又被“毒狼”跟踪劫杀,他不想有第三次。

    所以常乐决定将金币分装几个小袋,随时在腰里挂一个,便于日常取用。

    此外,他还特意选了一个送礼专用的红缎袋,装入一百金币,这是为阿兰预备的嫁妆。

    一百金币,按常乐做仆人时的工钱,五百年不吃不喝才能攒够,绝对是一笔巨款

    他即将离开此地,唯一放不下的牵挂就是阿兰,新郎河生以脾气粗暴著称,如果让阿兰带着巨额嫁妆去夫家,以后或许能得到更多尊重,这是他现在唯一能为阿兰做的。

    但他在返回贱民区的路上,经过一片平民居住区时,忽然停住了脚步。

    因为他看到了艾米,昨晚酒馆里那个漂亮的红发姑娘,若非当时“毒狼”拔剑闹事,醉酒的常乐恐怕已经拉她上楼开www.biqusan.com股债。

    此后孤儿寡母无依无靠,亲友都避之不及,债主倒是天天登门,所以不得不辞去自己薪水极少的市政厅秘书职位,去酒馆卖笑挣钱。

    事实上,酒馆里那些姑娘,大多都是寡妇,有的已经三十多岁,都是“过来人”不在乎,年轻女孩哪个会选择这种谋生方式?

    “怪不得你谈吐文雅,原来是才女,市政厅秘书!”

    常乐叹息一声,也对艾米的选择表示理解,登上台阶看了看屋里,发现房子外表尚可,里面陈设却与贱民家一样贫穷简陋,而且床上还睡着一个幼儿,不满周岁。

    “看样子,你在酒馆的生意不好?”

    艾米苦笑着解释,说自己昨晚自称只陪酒不卖身,那倒不是说谎,她主要的收入来源是煽动客人情绪,鼓舞客人多喝,然后从酒保处拿回扣,可现在市面萧条,一般客人都喝廉价劣酒,所以挣钱不多。

    然而作为一个年轻健康的寡妇,她对男人的渴望还是有的,偶尔遇到喜欢的客人就会沦陷,去酒馆二楼疯狂一夜,但那不算卖身,而是堕入情网,如果对方并不富有,她连钱都不收。

    床上的小女孩就是这样产生的,可惜孩子生父根本不承担责任,有了孩子反而不敢再露面,惟恐艾米伸手要钱。这样一来,她的经济就更窘迫。

    常乐听到这里心里一跳“她昨晚就想和我去二楼,难道也是跟我堕入情网?”

    他当然不敢自找麻烦惹出这个话题,转而看着艾米的屋子感叹。

    屋里虽然破旧,但打扫得一尘不染,艾米显然是个勤快女人,这本该是个幸福家庭,女人贤惠,孩子可爱,可惜男人没了。

    平民也有平民的痛,从军征战沙场,打胜了贵族得利,战死了却是妻儿受苦。

    想到这里,常乐同情心大作,掏出预备的几个钱袋之一,递到艾米手中,里面足有几十个金币。

    艾米看了惊呼一声,继而抬头看着常乐:

    “先生,您这是……”

    常乐笑了笑:

    “昨晚要不是有人打岔,我已经跟你去楼上了,你该得的,拿去吧。”

    “可现在光天化日的,又是在家里……”

    艾米皱眉为难的样子,嘴角却有笑意,片刻后轻喊一声“来”,一步跨入屋内,回身将常乐拉进去,带上了门,把钱袋放到桌上,自己倚着桌子用力,从裙里褪下一条紧绷绷的厚实短裤,还笑着解释:

    “在酒馆,这是必要的安全防护,男人们的手都坏得很。”

    常乐明白了对方的意思,笑道:

    “怎么?你要补上昨晚没做成的事?”

    “因为您给的是昨晚的钱……”

    艾米一边说着话,甩了拖鞋往桌沿上一坐,将裙摆拉到腹部,双手往后一撑,白嫩嫩两条腿左右分开:

    “来吧,床上有孩子,只能在这儿,衣服也不能脱,请见谅。”

    她随即轻声一笑,将中间的裙子压下,遮住葱郁丰茂之处,脸上渐渐红了起来。“过来人”的直爽又被少女般羞涩取代。

    但常乐此刻与昨晚不同,并没有酒醉,给艾米钱也不是出于这种目的。

    于是他苦着脸缓缓摇头:

    “我给你几十金币,就为做这个?太贵了吧?”

    艾米愕然:

    “您还想做什么?我……我不喜欢过于奇怪的方式。”

    “什么都不想做。”常乐看了眼床上酣睡的幼儿,“只是不想让你再去酒馆,你该是个贤惠的居家女人,不属于那种地方。”

    说完,他转身就去拉门。

    艾米从桌上一跃而下,拽住了常乐的衣服,声音急切:

    “您难道不喜欢我?”

    “喜欢。”常乐笑着转身,在艾米脸颊上亲了亲,“这个吻,献给一位美丽而辛苦的母亲。”

    艾米受了启发,双手将常乐的脸一捧:

    “这个吻,献给一位英俊而善良的先生!”

    然后她饱满的双唇就盖了过来,目标却不是常乐的脸,而是嘴。

    以常乐的力量足以推开她,但这种时候身为男人用力挣扎,未免太滑稽,只好红着脸接受。

    起初他还比较被动,但被漂亮寡妇的舌侵袭进来,灵巧拨动,渐渐地自己心跳越来越快,也情不自禁往艾米口中反击过去,最后彼此越拥越紧,哼哼唧唧,已是情侣般热吻。

    常乐很难不激动,怀中是个熟透了的丰腴躯体,还带着哺乳期女子的温馨甜香,前者令他心跳,后者却助他放松,连压抑多日的心情都愉快起来。

    这种感觉常乐从未体验过,也令他深深迷醉。

    可是当艾米抬起一条腿盘到常乐身后,还动手来解他裤带时,常乐终于“扑哧”一笑:

    “不行不行,这个真不行。”

    然后他就要道别离去。艾米表情却很愤怒,两人情绪已然酝酿到如此程度,她又是主动的一方,常乐依然拒绝最后一步,让漂亮女人的自尊心深受伤害。

    面对质问,常乐只好坦承自己有心上人,对艾米虽然感觉不错,但这一吻已是极限,最后的界限不能突破,这是基本原则。

    最终艾米的情绪平静下来,要求常乐答应她一件事,否则她拒绝接受那几十金币,自己还要继续去酒馆卖笑。

    常乐忍不住大笑:

    “你拿自暴自弃来威胁我?我会怕吗?”

    不过笑了一阵,他渐渐严肃下来:

    “好吧,我真怕。你说,要我答应什么?”

    “我在市政厅工作过,申请执照比较容易,打算用您给的金币开个小店,安安稳稳过日子。”

    “这很好啊。”

    “您不肯跟我亲热,我就没理由收您的金币,所以那店是您的,我帮您代管,给自己发薪水。”

    “呵呵,随便。”

    “所以,请您答应,经常来巡视您自己的财产,听取您女下属,也就是我的报告,然后就到女下属家里吃饭,您尝尝我的厨艺,会喜欢的。”

    这倒有些为难了,这件事本身相当容易,常乐也愿意来吃艾米做的饭,听起来就很温馨。可他今天就要离开卡塞尔城,带着父母远走高飞。

    不过再想想,安顿好父母之后还要回来报仇,自己不会与卡塞尔城永别,况且艾米又如此重视此事,便点了点头。

    然后他好奇询问艾米的开店计划。

    艾米本身没有明确打算,只说自己曾负责市政与军务后勤统筹,对数字敏感,能核算成本,会做账避税,只要够本钱开了店,不管做哪种买卖,总该不会破产倒闭。

    “最好还是找个内行问问,店面位置很重要……”常乐摸着自己下巴,想到了麦尔斯。

    而艾米却神秘一笑,眼里闪动光彩,充满期待地轻声问:

    “您就是内行吧?虽然没听过您的名字,但是我猜,您一定是哪个大商会的少爷?”

    常乐不由地呵呵一笑,艾米有这样的误会也不奇怪,“常斯勒尔先生”这样年纪轻轻,昨晚在酒馆猛洒金币,大手大脚的阔少形象呼之欲出。

    艾米若得知自己是个贱民小子,该不会为刚才那一吻恶心呕吐吧?常乐又有些苦恼,于是立刻转移话题,问她是否熟悉武器装备种类与价格。

    答案是肯定的,市政厅等于奥芬贝格伯爵的秘书处,要为他打理领地私军的装备和给养,艾米做过很多相关工作。

    常乐眼前一亮:

    “你开个武器防具店!”

    他自己以后会经常与人厮杀,最常见的缴获品就是铠甲与武器,自己根本用不上,又不好变现,存在兽魂空间毫无意义,若是艾米开了武器店,这就不再是问题

    艾米当然不会反对,不过对货源有些顾虑,因为装备的工匠品牌相当重要,而卡塞尔城没听说有什么知名大师。

    常乐不便明说自己的想法,但他另有上好货源,于是让艾米安顿好两个孩子,领着她来到贱民区外。

    然后他自己进小巷找到了铁匠大叔,先叮嘱对方记住自己假名“常斯勒尔”,这才带大叔到外面引见给艾米认识。

    大叔打制的装备品质极为精良,但身为贱民不能开店,没什么销售渠道,只能接受熟识冒险者的订货,他又不肯打制低级的菜刀脸盆之类,所以闲着没活干的时候不少。

    假如艾米的店铺能从大叔这里固定进货,销路一定很好,而大叔的闲暇时间也能利用起来,多挣些钱。

    至于品牌,大叔的技艺在城里并不出名,可城主大人以及很多冒险者都是知道的,届时“专卖店”一开,一传十十传百,不用担心客源。

    常乐的建议听起来很美,双方互利,可艾米和大叔两人都沉着脸。

    艾米显然嫌弃贱民肮脏,不愿意和大叔多打交道,不过此事既然是“常斯勒尔先生”的提议,她犹豫一阵也就答应了。

    大叔则恶狠狠盯着常乐,口气也凶:

    “我闲着因为我乐意,你小子非要我累死不可?我凭什么答应?”

    这让常乐无言以对,记忆中大叔一直对他很和善,没有像今天这样。难道是受了艾米态度的刺激?

    大叔接下来提出了条件:

    “除非你答应我一件事!”

    这句话让常乐忍不住看了艾米一眼。怎么大叔也是这种口气?如果让自己每月去吃大叔做的饭,那可要了命了。

    再追问究竟是什么事,大叔只说:

    “帮我一个忙,很简单,很容易做到”。

    常乐只好点头答应,否则事情僵在这里,他都不知道该如何了局。

    合作终于确定下来,然后艾米就说不放心孩子,匆匆赶回家,不过临走前她悄声告诉常乐,这贱民铁匠很可疑,她还要寻找别的货源,不会只与大叔一人合作。

    而铁匠大叔则背着手往回走,常乐一头雾水地跟在后面。

    大叔忽然一哼:

    “常斯勒尔先生,哈哈!你怕那个漂亮的平民女人嫌弃你,连贱民身份都要瞒着她?”

    常乐无言以对。

    不过大叔忽然又笑了起来,他不知艾米是个寡妇,年龄也大了常乐七岁,所以一个劲称赞艾米胸大臀肥,一定很能生,建议常乐别管什么帝国法典,什么阶层间不许通婚,直接生米做成熟饭把艾米娶了。

    至于阿兰那个小鸡雏一样的身子,胯骨太窄,就算她愿嫁常乐也不要娶,说不定头胎就要母子双亡。

    这话常乐非常不爱听,碍于礼貌才没有发作,立刻开口打岔:

    “我是遇到一些麻烦,所以才用假名字。”

    “什么麻烦?跟贵族老爷不死不休的麻烦?战师级高手打不过的麻烦?”

    “您都知道?”常乐大惊,铁匠大叔足不出户,怎么会对他的事了如指掌?

    “哼,我的耳目,遍布天下。”

    铁匠含含糊糊答了一句,就径直走回到铁匠铺,去后面小屋忙碌一阵,取出一副盔甲来。

    “拿去,穿上,这就是我要你答应的事!”

    “啊?”常乐大感意外。铁匠大叔居然是要送自己一套盔甲,竟然还算帮他一个忙?

    这身黑纹银白盔甲应该值不少钱,无论打磨还是纹饰都恰到好处,透着一种低调的奢华,材质也无比轻巧坚固。

    常乐经过大叔多年指点,对盔甲鉴定颇有水准,这显然是“顶级匠器”,是顶级锻造大师的最高成就。

    他穿上身后,感觉内衬的锁甲还能将就,蹦跳时胸前板甲却有些松动,那是弧度不合身,后腰绑得再紧都没用,头盔也略宽松,顶在脑袋上有些东倒西歪,于是皱眉看了大叔一眼。

    没想到大叔此刻已然热泪盈眶!

    常乐和阿兰经常到铁匠铺缠着大叔讲故事,十几年来从没见过大叔流眼泪。

    “大叔,您怎么了?”

    大叔走了过来,在斜贯胸甲的“x”形纹饰上轻轻抚摸,低声道:

    “穿我一套盔甲,就算你帮了我的大忙,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我早就料到了!”常乐笑了起来,“您到底让我帮什么忙?要找什么稀奇材料?”

    “就是穿上这副盔甲!”大叔神情严肃,“穿上它,你就承担起了一项沉重的责任!”

    常乐愣住了,大叔的表情不像开玩笑,可一个贱民铁匠,能有什么沉重责任能交付给他?

    “我是十四年前来的,在你家旁边守了十四年!”大叔向远处望去,声音有些低沉沧桑。

    “守了十四年?您在守什么?守我?”

    “守护你的母亲,当然,也守护你!”铁匠目光犀利,重新落在了常乐的脸上,“你母亲想过凡人平静生活,拒绝杀戮,放弃了这副盔甲,现在我要你接受它!接过你外公的衣钵!”

    果然有大秘密!父母的秘密!铁匠的秘密!现在这些秘密要合在一起浮出水面了!

    既然母亲本该承担的责任,自己接手也很合理,常乐不惊反喜,心中狂跳着,低声喊道:

    “大叔,请把事情原原本本告诉我,这个责任我一定扛,请您放心!”

    “别叫大叔了,我的名字是赤焰,就如你父亲的真名是烈风,你母亲叫暗岚。你也改个气派点的名字,什么常乐,乐呵呵有什么用?愧对你暗黑骑士团团长的身份!”

    常乐瞪大双眼,情不自禁坐倒在淬火池边:

    “您继续,我在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