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巫师,起源 > 《巫师,起源》第三百二十一章:龙
    “我没看到过你的主人,起码你描述的那个人的样子我没见过。”阿尔伯特非常肯定,“不过能养龙,那肯定是个土豪。”

    这么大条龙,通常作为独居动物的它们对食物有着庞大的需求量,脱离了巫师国阿瓦兰迦北部龙类生态圈的飞龙,需要极为广阔的捕猎领地,狮子,老虎,野牛,狼群,甚至,在其他国家,普通人打不过龙的地方,龙将人类也纳入食谱,由此可见,它们的热量消耗之大,也就是这里情况特殊,那些传说中的觉醒了能环有智慧的魔兽们才会干脆认怂。

    道理,终究是站着的人说的。

    两个物种争夺同一片生存空间就是这样,没有共同利益,金钱在此无用,语言截然不同,那怎么办?自然是只能用最原始却有效的方式来进行对话了。

    然后,那就是血腥的大陆开拓期,像条落魄的野狗一样被斯莫兰追着打到这片大陆上的巫师们必须把碍事的生物驱逐,灭绝,把那些被魔兽的尸身堆起来,肯定会是非常壮观的奇景,百年,魔兽学会了退让与恐惧,百年,对人形生物的恐惧刻印到基因深处,百年,只要是这片大陆上土生土长的动物,都不敢再向人发起攻击。

    就算再蠢,只要不是饿到快死了,见到那么多同类被徒手拆成看一眼都会降san值的马赛克,求生本能都会告诉它们不要轻举妄动。

    人很强,很硬,不能吃,连幼崽都不能碰,咬了就会死,不管多大的猎手,人都能打死。

    这就是它们学会的东西。

    哪怕是处于低谷,技术落后的巫师,都能帮它们重塑世界观,今天的巫师,综合对比一下,以阿尔伯特举例,只要他愿意,他随时可以剃个光头披张白床单戴个红手套钻进怪物堆里s一拳超人,到现在还可能打不过的家伙,也就那么几种自带高魔抗施法强干扰的“血厚防高移速快”了。

    世界不同了,全民超凡的今天,危险源头只有人们自己和人力难测的大型巨型天灾,还有那最后几种能造成威胁的魔兽,不愿离开巫师踏足的领域,凭借强大单体战力,繁殖能力,还有幼体隐藏能力做着最后的抵抗,像旧时代残留的一抹阴云,久久不散。

    比如掘地虫,从几千万乃至上亿年前进化生存至今的老古董巨型昆虫,撑过多少风风雨雨,现在沙漠之外的分支品种最多几十年就要被生物学家宣布确定即将灭绝,没有各类污染和破坏,他们依然与地球这边的人有着同等级“天赋”,也许,两边的区别,只是走上了不同的文明路线。

    它智力低下无法驯服。

    它丑陋野蛮只有本能。

    它阻碍发展,对平民有威胁。

    所以,它并未被列入保护动物名录,所以,它该死,杀,杀,杀,直到最后一只无法清除的掘地虫也成了博物馆陈列标本,所以,敢在南方为了天价材料养掘地虫的家伙死了,外国贵族身份没用,钱没用,名望没用,舆论没用。

    只要巫师还没集体叛国,就不可能放过他。

    那些先驱,镇压内外,誓要守望至终焉的先驱,可还在看着呢,而且,这里还有活人,那么多阿瓦兰迦人,想搞事,等国民死光了再说了吧。

    “主人的确很有钱,他总能用那些闪闪发亮的小东西换很多吃的,然后,那个。”它晃了晃龙尾,指指身旁战战兢兢的老虎,“你们能不能陪我玩玩?它很听话,但是太蠢了。”“我觉得挺聪明的啊?”塞西莉娅撸起了躲到她背后的老虎脑袋,“你看,挺机灵的。”“这明明是从心吧。”

    那老虎任由她撸自己的头,侧躺着,悄悄睁开眼睛,看了一眼刚刚她无聊造出来又一脚踢断的石砖。

    然后继续装死。

    “其实我也知道它不蠢,还聪明,但聪明是聪明,胆子太小了,也不晓得这是主人从哪儿弄来的,我有点怀念翠丝塔了。”它的主人教会这大蜥蜴如何说人话肯定花了不少功夫,至少字正腔圆,很清晰,“那是只黑猫。”

    它边说着那记忆中的特征,边用前爪比划着:“大概有这么高,以前喜欢趴我背上,好像是因为我天生就能按天气调整体温,冬暖夏凉。”

    “真有这么大,那是黑豹吧?”

    “是吗?在我眼里这俩玩意儿区别不大啦,反正以前怎么赶都赶不走,就随便它趴了,那小东西死的时候老娘哭的特惨,好像自个儿养了什么然后死了一样。”

    狰狞霸气的面孔,长满倒钩的牙齿,能进行施法增幅的长角,强健有力的身躯,没记错的话,这就是巨龙传说的原型体,在这里,本能和力量又产生了矛盾,本能告诉他们快跑,那零准备时间的魔法力量和力量又明确告诉他们无需在意,站在那天生的顶级掠食者身旁,呼吸都好像变得困难了,但他们仍然可以轻松愉快地与之交流。

    生物学研究表明,从出生到死,它都会继续成长,作为魔法生物会自然随着力量增长提升的智能也会伴随它走向终末,这可是巨龙传说的原型体。

    它快衰老至死时,就是它最强的时刻。

    “聊了老半天,我都还不知道你叫啥。”“啊啊。”巨大漆黑,布满鳞片的脸庞这时候居然露出些许忸怩害羞,“菲雅,主人说这个名字简单,好记。”

    这个专门用于魔宠停留休息的地方,脚下都是些干燥的泥土,菲雅徐徐喷吐龙息,加热身下的土壤。

    它对仍未归来的主人有些怨言:“我都快无聊死了,这里跟我一块儿的就那个装死的蠢才。”

    一系列特征表明,眼前的四足飞龙已经成年,等它死的时候,它的体型至少要再大二分之一,一般都是这个大小,如果它的主人跟它一般大,那么它肯定会比主人早死,普通龙的寿命其实比修行者还短,只是那对古代人而言无可违逆的力量和各类传说将它们神化了。

    不过,还有特殊情况,在无数龙中间,还存在着一个奇迹,其中百年不遇的佼佼者,将有资格登临龙族顶端————真正的巨龙,移动天灾。

    它从头至尾有百米长,翼展是身长的五倍,挥挥翅膀就是小型风暴,甩甩尾巴就能摧毁城墙,一声咆哮能震裂方圆百米内未修行者的耳膜,龙息能瞬间烧毁小型森林,强大狂暴的力量永伴其左右,数里之外都能看见那维持这副身躯不毁的魔法灵光,古魔法符文接触到这灵光的时候也会变得脆弱,鳞甲又削弱了刀剑的作用,总结一下,高魔抗,高物防,它贪婪,狂暴,永不停息地翱翔天际,寻找维持生命的食物,这个时候,作为群居生物的人类就是个好选项。

    然后“灭世黑龙”的传说诞生了。

    屠龙勇者的故事也诞生了:

    一支人数过万,训练五年,由多数普通人和战士炮灰加施法者的军队死了一半人终于把它耗死了。

    今天的话,拉出百人大队,携带重火力和移动炮台,瞄准,开火,一轮炮击,打完收工。

    古人的所谓灭世也不过如此,他们眼里,吃几个人,拆家毁田,就叫灭世。

    “算出来了。”阿尔伯特指向了旁边的小隧道口,“走那边。”

    “再见。”

    “再见。”

    龙接着趴下,静候主人归来,他们也要前往目的地。

    但愿这次不会迷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