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歧路之殇 > 《歧路之殇》第24章 第三幕 暗潮涌动(八)
    “巴金斯,哦!你个调皮的家伙!我的皮鞋是不是又被你叼进马桶了,你就不能改一改顽劣的习性吗?”一位老人严厉呵责着一条蹲在沙发上的比特犬,比特犬覆满黑毛,浑身无一丝杂色,魁梧得像一头小牛犊,此刻面对主人的质问,正大摇尾巴吐舌哈气,一副“左耳进右耳出,不顾谩骂我自欢愉”的无赖姿态。

    “真是个没心没肺的家伙!”老人笑骂道。

    比特犬不愧是察言观色的好手,纵身一跃扑在老人的膝上,猛舔他那张饱经风霜的脸庞,仿佛一瞬间就让他容光焕发了,逗得老人哈哈大笑。

    敲门声响起,老人连连求饶:“巴金斯,别闹了,别闹了,要做正事了,先把玩耍搁一边吧。”

    佩吉获得应允后推门而入,“威尔逊总统,下午在华盛顿进行的演讲已经取消了,取而代之的是洛克菲勒总统组织的会议。”佩吉以军姿汇报道。

    他不仅是老人——叱咤风云的美国前总统詹姆斯·威尔逊的贴身保镖,还兼职他的机要秘书,之所以这样安排,完全是出于威尔逊总统对精简政府官员的热衷,当然,佩吉无需对具体事务亲力亲为,更准确地说他就是一个尽职的“传令员”。

    “麻烦你了,佩吉,请坐。”

    不得不说,威尔逊在战场上是振臂高呼、运筹帷幄的将军,在政坛上是纵横捭阖、力挽狂澜的领导,私下却是平易近人的长者。方正的阔脸上留有得体的上唇须和山羊胡,刚毅的眼神不乏对后辈的勉励和鼓舞。

    佩吉拉过一张座椅紧挨着威尔逊坐下,老人那棱角分明的侧脸像是大理石雕出的,他感觉像是在欣赏一座希腊石像。

    “佩吉,你的坐姿还是这么拘谨,看来保镖,特别是总统的保镖真是一个折磨人的职业。”威尔逊逗趣道。

    “蒙您的认可,这是一份光荣的职业。”

    “哈哈,你不要敷衍我,走下战场的战士往往直来直去,这一点你可没继承下来。”威尔逊话题一转,“黛丽丝还好吗?你和她的婚礼什么时候举行?千万不要因为扰人的职业耽误了终身的幸福。”顿了顿,“毕竟这世上充满了不测。”

    “为总统挡下所有的不测是我的责任!”佩吉绷直上身,笔挺的黑色西装泛着无畏的光泽。

    “不要紧张,我只是随便发发感慨,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总感觉呼进的空气是沉闷的,灼烧喉咙,那种危险的味道,你了解吗?存在于战场上的危险的味道。”

    “也许您多虑了,总统先生,我建议您进行一次全面而细致的身体检查,为了国家,要保证您的健康。”

    “那不是病态,只是直觉罢了。”威尔逊摆摆手,“没有必要检查,但愿我的担心是多余的。”

    今日的闲聊提早陷入了沉默,且是扼人的沉默,也许男人之间的谈话就这样,干净利落。比特犬巴金斯****爪子的声音异常清晰,好似诱惑女神甜腻的浅吟低唱。

    威尔逊无意中瞥见了佩吉手背上的一个精美图案,“你手背上的纹身真漂亮!”威尔逊由衷赞叹道。“能让我仔细看一看吗?”

    “当然!”佩吉欣然应允。

    威尔逊有些迫不及待地与佩吉掌心相对,将佩吉手背上的精美纹身拉至眼前。图样的主体是一棵高耸入云的世界树,浮岛点缀周围,树冠枝繁叶茂,粗壮的树干缠绕着虬须般的藤蔓,树根绷直,像是受到巨力拉扯,巨力的源头是一双扣在树干上的羽翅,羽翅奋力扇动,似是要裹挟世界树扶摇直上。整幅纹身散发着一股悠远的雄浑与苍凉。

    “了不起!了不起!纹身师对于图样的规划真是巧妙,优美的线条,色彩的完美搭配,对明暗层次的精准把握,不可思议!不可思议!”

    “更重要的是,这样小巧的纹身在近距离观察下居然给人一种大型纹身的壮观,不不,是一种浑厚的苍凉,像是巍峨的高山。”威尔逊连连赞叹。

    “我二十岁应召入伍,在部队里除了训练,我最酷爱的就是搜罗各种各样的纹身图案,你知道的,那些人总喜欢在身上涂画什么来增添魅力,不过大多是无意义的涂鸦,而且纹身师的技法也稍显拙劣。慢慢地,这项爱好被我扔在一边,因为喝过清洌的甘泉,便觉得普通的纯净水难以下咽。”

    说着,威尔逊捋起衬衣袖,右臂上露出一位头插羽毛翎,身披兽皮,手握战矛的魁梧战士。从现代的角度来看,战士是个不折不扣的肌肉男,起伏的山丘、低陷的沟壑,黝黑的皮肤所体现的不仅仅是健康,而是刚强。

    “逼真!完全就是活生生站在您的胳膊上!”

    “是啊,单论逼真程度,它已经远远超过西方的写实油画,当初我展示给迈克尔,你知道的,那个**的天才画家后,那家伙立即撕碎了刚刚完成的画作,美其名曰:‘去除糟粕’。哈哈!”威尔逊收起笑容,一脸憧憬,“在那样一个闭塞且落后的地方竟然传承着如此伟大的艺术,真让人惊讶。”

    “什么地方?”

    “说来话长,当时我跟随部队深入非洲作战,一次我奉命单独行动,任务是狙杀在丛林中进行毒品交易的大毒枭,不料正当我潜伏等待最佳时机时,一个小毛孩误打误撞闯进毒贩的交易现场,毒枭命人杀人灭口,我忍不住出手救下了他,所幸乱中击毙目标,不过代价是我被流弹波及了。”威尔逊抚了抚比特犬的背。

    “小毛孩熟悉地形,带我东拐西绕甩开了敌人,可我失血过多,昏迷了,醒来时我已经躺在帐篷里,这幅纹身就摆在胳膊上。原来小毛孩是部落酋长的独生子,他将我背回部落养伤,在我昏迷的那段时间里,酋长请祭司为我刺纹。”

    威尔逊边追忆边娓娓道来。

    “酋长说纹身里的战士是本部落的先祖,是能够单挑击杀巨龙的存在,只会刺纹给最英勇的战士,是最崇高的荣誉。虽然传说很荒唐,但是纹身很精美。从那以后我对那些低级的纹身失去了兴趣,只有你这一幅第一次打动了我,这是我迄今所见唯一一幅能与‘翎羽战士图’相媲美的,能告诉我它的来历吗?以前你的手上可是光秃秃的。”

    “没错,昨天和黛丽丝去逛街,路过一个纹身店,黛丽丝一时兴起看中了它,我只好顺着她的意思。说起来,还真是有点疼。”佩吉不好意思地理了理一丝不苟的发型。

    “哈哈!真是应了那句话,战场上与战场上的同一个人截然不同啊!说起来,有时间真想拜访一下那位纹身师,请他在我的左臂上也纹一幅。”

    比特犬巴金斯见主人和主人的第二号保镖(它自命是第一号)聊得如此投机,于是探出鼻子嗅了嗅佩吉手背上的纹身,不由地激灵了一下,它可是比特犬啊,凶猛得令人生畏的比特犬,但凡表现出一点攻击人的倾向,便会被清理掉的比特犬,然而却被一幅纹身震住了。

    比特犬巴金斯嗅出了上位者的威严,嗅出了浓烈的、转瞬即逝的危险。